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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函[2012]147号
【颁布时间】 2012-06-14
【实施时间】 2012-06-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9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年促进外贸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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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指导企业使用“走出去”平台。组织国内外专业展会和综合性推介活动,精心搭建多种平台,帮助企业拓展海外销售渠道。加大对境外营销网点的宣传力度,鼓励企业通过国际并购、股权参与、投资建厂等方式设立网点或使用已建网点资源,鼓励成熟国际营销网点发挥公共服务平台功能。

  

  (五)帮助企业把握市场变化趋势。加强与驻外使领馆和经商处的沟通,及时收集国外政治经济形势情况。加强与国外商协会交流,及时收集各类商业信息和国际市场信息;通过会议、媒体、电子商务等方式及时汇总信息发布,帮助企业把握市场变化趋势、灵活应对。

  

  (六)促进我省外贸发展方式转变。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加强出口基地建设,培育外向型产业园区,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进入产业园区集聚、集群、集约发展,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

  

  四、退税措施

  

  (一)充分发挥好出口退税政策杠杆作用。积极分析我省外贸发展趋势和结构,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争取足额退税指标,用足用好出口退税政策,促进外贸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出口退税管理。积极探索出口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支持退税信誉等级高的出口企业加快发展;建立和完善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对我省一批大企业、潜力企业开辟退税绿色通道,扶优促强;加快推进出口退税一体化管理,规范操作,优化流程,加快实现退税日常管理和审核审批事项在办税服务厅集中“一窗通办”,并逐步建立网上审批系统,提速增效。

  

  (三)加大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工作力度。密切关注国家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动向,及时收集和发布相关信息,提高出口企业防骗意识,帮助企业完善内部退税管理机制和措施,为守法企业营造良好的退税环境。

  

  (四)进一步落实优化退税服务措施。完善以省国税局门户网站为依托的出口退税服务平台,拓展政策宣传渠道,全面推广应用“出口退税远程预申报系统”,让更多出口企业能“足不出户”开展退税申报,减少企业往返税务机关次数,降低企业退税成本。加快研究在全省范围推广出口退税“税库银”(税务、金库、银行三部门)联网的可行性,进一步缩短出口企业退税款到账时间,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加快资金周转。

  

  五、通关措施

  

  (一)创新优化监管制度。完善企业分类管理,健全关企合作机制,建立海关和行业协会合作机制。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缩短通关时间。加强对报关员和报关企业的培训,规范申报行为。发挥机场、铁路、水运口岸功能,研究推广关区统一、规范、高效的监管运作模式。做好“区域通关”,探索集中查验。

  

  (二)围绕重点区域领域做好服务。落实对天府新区、综保区、航空港、新川创新科技园等重点区域和电子信息、油气化工、汽车制造等重点产业的支持措施。支持成都高新综保区建设和拓展功能,优化运行机制。协助绵阳出口加工区扩区。改进管理与服务,推进“点对点”转关和内销便利化。加强“两仓”管理与服务。落实海关优惠措施,主动送政策上门,提前介入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帮助完善泸州、宜宾水运码头检验检疫设施。

  

  (三)深入开展“国门之盾”行动。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围绕中央重视、群众关注、社会反响大的突出走私问题开展打击走私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治理,集中力量打击骗取减免税和出口退税、低报价格等涉税案件,重点防控毒品枪支、涉黄涉非的走私进境和“两高一资”商品伪瞒报出口。通过打击走私为守法企业营造良好的进出口秩序。

  

  (四)实行区域化便利通关。建立西南6省检验检疫协作机制,实行全天候无假日预约检验检疫服务。设立出入境鲜活农产品、入境参展物资等专用报检通道。减少企业口岸通关环节,实现远程监控、快速放行,力争进出口货物查验时间缩短20%。

  

  (五)进一步提升检验检疫服务水平。全面助推国有大型企业挖掘潜力,针对国有大型企业出口实施个性化服务。帮助民营和小微企业拓展市场,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着力帮扶食品农产品扩大出口。简化进口审批环节、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和设备、医疗器械、生物材料等进口。探索进口分类监管方式,支持能源、原材料、资源性产品、先进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等进口。开展入境产品3c验证及前期咨询和指导,推行3c免办网上审批。设立大宗进口货物专用申报窗口和通道,优先检验检疫。加快国家级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完善常态下口岸疫情疫病联防联控机制。

  

  (六)不断创新检验监管模式。加大出口分类管理实施力度,对出口工业品的企业以风险分析为基础实施分类管理,实施“1+1+x”监管模式,进一步减少出口抽查比例,加快推进出口企业3r区域化监管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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