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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颁布时间】 2012-06-11
【实施时间】 2012-06-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9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城区市政设施排查及问题整改的通知


  

  各城区(开发区、新区)城建局(城管委、市政公用局),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大桥管理处、市青山湖风景区管理处、市路灯管理处、市火车站广场管理处、市八一广场管理处、市城市排水管理处:

  

  近期我市暴雨天气频繁,城区市政设施出现了部分损坏现象,为确保我市市政设施完好,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因市政设施问题可能导致的安全事故,现就全面加强城区市政设施排查及问题整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防范为主、全面排查、及时整改”的方针,明确责任,强化问责,完善和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二、各城区(开发区、新区)及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从即日起组织专门队伍全面开展市政设施安全大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按规定立即进行处置。要严格执行紧急信息报告制度,如实按程序上报。要建立事故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队伍要随时处于待命状态,救援物资和装备应随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迅速有效处置。

  

  四、各单位的排查及问题整改情况请及时报送市城管委设施管理处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电话:83986612、83986125。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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