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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教育局、交警支(大)队、消防支队、红十字会: 为让广大中小学生学习和掌握与其认知水平相当的识险避险、自救互救的知识和技能,自2008年起,市教委等五单位每年举办中小学师生识险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展示活动,推动中小学安全教育不断向规范化、常态化和普及化方向发展。为继续推进中小学安全教育“真学、真懂、真练、真会”的工作目标,检验中小学师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2012年,上海市教委等五单位决定继续举办中小学师生识险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展示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和时间地点 (一)防灾自护知识网上练习及竞赛时间:2012年6月1日至8月31日(网址及参赛方式详见附件)。 (二)现场展示活动时间:2012年11月10日(星期六)上午10时至下午3时。地点:东方绿舟。 二、参加对象 防灾自护知识网上竞赛参加对象为小学三年级以上中小学生,鼓励中小学教师参赛。现场展示活动参加对象为本市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和教师代表。 三、现场展示内容和队伍组成 (一)示范指导 1.火场逃生示范。消防战士示范火场求救、使用逃生绳、气垫逃生等知识技能。 2.反劫持示范。特警战士示范被歹徒劫持后的逃生自救知识技能。 3.现场急救示范。红十字急救员示范心肺复苏、气道异物梗塞等急救知识及技能。 (二)区县展示 各区县代表队综合展示识险、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 1.识险。在东方绿舟地球村学生公寓内识别火灾隐患,在视频资料中识别交通、气象等安全隐患。 2.避险。在校车、东方绿舟道路等指定的场景,师生共同展示因遭遇火灾、灾害天气或交通事故等而被困时的疏散逃生、呼救、拨打求救电话等知识和技能。 3.自救互救。展示初级急救基本技能(止血、包扎、搬运、心肺复苏等)。 以上展示内容具体规程另发。 4.队伍组织。各区县派出1支由1所高中、2所初中、2所小学共40人组成的师生综合代表队(具体学校由市教委于10月中旬指定),其中小学四年级、初中一年级学生各14人、高中二年级学生8人,小学、初中带队老师各2人。各区县师生代表队合作完成全部知识技能展示。 四、活动要求 (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气象局、上海市消防局、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上海市红十字会负责领导和指导本次活动。上海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东方绿舟承办本次活动。 (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中小学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日常工作管理范畴,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要全面组织辖区内中小学校积极参与网上知识竞赛;按市教委指定学校组建现场展示队伍,届时参加技能展示活动。 各区县消防、交警、红十字会等机构要主动配合教育部门,提供相关专业指导,协助学校开展相关活动。 (三)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认真开展以提高学生识险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技能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组织师生参与防灾自护知识网上练习和竞赛;开展交通事故、火灾、气象灾害等相关知识教育和技能演练活动时要做到事前有计划、有预案,事中有指导、有管理,事后有评估、有总结,要确保活动设计和组织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避免在安全教育和演练中发生学生伤害事故。 五、活动经费 防灾自护知识网上练习和竞赛、东方绿舟现场展示活动费用由市教委承担,区县代表队参加活动的费用由各区县承担。 六、活动奖励 1.网上知识竞赛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教师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设区县优秀组织奖12名。 2.教育展示活动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 七、时间安排
附件:2012年上海市中小学师生防灾自护知识网上竞赛活动方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气象局 上海市消防局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上海市红十字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2012年上海市中小学师生防灾自护知识网上竞赛活动方案 一、网上练习和竞赛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练习 1.时间:6月1日-6月30日 2.登录方法:学生和教师可登录上海学生活动网(网址:http://www.secsa.cn/rescue)进行无限次练习。 (二)网上竞赛 1.时间:7月1日-8月31日 2.参赛方法:学生与教师登录活动中心网后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包括:学生或教师姓名,在下拉框中选择学校所在区县、组别(教师组)和学校名称,自设登陆密码(字母、数字或两者结合均可,密码长度不限)。 注册成功后,用注册的姓名和密码登录,进入知识竞赛题库,网上竞赛时段,每人可参赛三次,取最高分为竞赛成绩。 二、各区县教育局查询方法 登录网址:http://www.secsa.cn/rescues/manager 用户名为所在区县简拼首字母加“2”,例如:徐汇区的用户名即为xh2。 网上知识竞赛联系人:胡佳蓉;联系电话:189301692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