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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搞好衔接,提高燃气供应水平。一是做好应急保障。市发改委、新奥燃气公司要积极推进天然气置换工作,建立与用户定期沟通衔接制度,做好工业用气大户天然气置换的衔接指导工作;在义马气化厂设备检修期间,向省煤气集团争取气源指标,做好煤气应急调度方案,确保我市经济平稳运行。二是积极开拓燃气市场。市发改委要根据县县通天然气工程进度,积极帮助新奥燃气公司开拓伊川县、汝阳县天然气市场,组织天然气供需衔接会,提高天然气用量。三是强化燃气运行调度。新奥燃气公司要加强用气高峰前的管线、设施维修维护,确保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合理、均衡安排企业生产,适时错峰避峰,努力做好供需衔接,实现有效供给。 (四)突出重点,确保我市运力供应。一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市发改委要会同铁路部门定期召开协调会,进行工作沟通,分析运输形势、查找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办法。二是突出保障重点。市发改委要突出抓好市重点企业产品外运,加强与省发改委和郑州铁路局的沟通联系,争取对我市给予必要的运力倾斜。三是统筹运力组织。市发改委要加大对重点企业产品外运的监测,督促企业调整营销策略,合理安排产品销售方向,采用公路、铁路运输并举,尽可能减少积压库存。 (五)完善制度,提高供热保障水平。各热力生产、经销企业要进一步完善供热方案和供热工作机制,加强供热工作运行协调,做好热源、管网、热力站、阀门井等供热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并组织演练,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统一调度技术力量、物资储备等,提高整体保障能力。各热力经销企业要强化服务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管理和业务培训,及时解决供热投诉,不断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工作机制 (一)加强煤电运联合调度。进一步完善煤电运联动联调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形成齐抓共管、配合联动的良好局面,为完成煤电运保障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坚持定期召开煤电运协调例会,分析运行保障形势,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全市煤电运供应的动态变化,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多部门协调时,由市发改委负责召集会议,统筹协调解决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素保障单位负责人应按时到会,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负责贯彻落实会议决定。 (二)明确各部门保障煤电运职责。市发改委要完善全市煤电运协调机制,重点协调电热力生产企业燃煤供应问题,统筹全市电力调度工作,组织好全市重要物资运输工作,了解掌握生产要素供给的动态情况,负责工作部署的督促检查工作。市财政局会同发改委负责电热力企业奖励补贴资金的筹措、测算及拨付工作。市工信局负责协调并落实统调电厂电煤铁路运输计划。市煤炭局负责组织地方煤矿与电厂点对点供应。市交通局、公安局负责落实电煤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重点抓好节假日期间重点物资运力组织和旅客疏散工作。市公用事业局牵头做好全市冬季供热组织工作,加强城市集中供热行业管理,监督各热力企业提高供热服务质量。市政工程部门负责保证雨雪等恶劣天气期间城市道路畅通,重点做好结冰严重的路段、桥梁的溶雪化冰工作。市优化办负责对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保障煤电运供应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履行责任不到位、出现重大过失、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洛阳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运行实时监测,做好全市电力供应阶梯预案及有序用电方案,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供电原则供电。新奥燃气公司要积极推进天然气置换煤气、县县通天然气工程,制定燃气供应应急预案,加强与工业用户的沟通衔接,保障全市燃气正常供应。洛阳车站、洛阳车务段、龙门车务段要加强与市重点企业的沟通衔接,积极向郑州铁路局争取运力,确保我市电煤、重要产品的正常外运。 (三)坚持信息报告制度。为保证上级准确掌握煤电运动态,各要素保障单位要坚持生产要素日报告制度,每天将前一天热电企业消耗、购进及库存燃料煤情况,全市用电负荷情况,天然气及煤气购进、消耗及库存情况报市发改委经济运行局,遇有重大问题应随时上报。洛阳车站、洛阳车务段、龙门车务段要坚持铁路货运月度报告制度,于每月15日前报告上月洛阳辖区内货运总量、各重点企业发运量情况。 (四)严格煤电运运行调度纪律。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执行市煤电运协调例会的各项调度命令和会议决定,未经请示不得随意改变或变通。对违反调度纪律、不服从协调指挥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党纪政纪严肃追究责任。要素供应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停止电力、燃气、热力等要素供应。对确因特殊情况需停供减供的,需及时报经市政府批准;对于未经报告擅自采取限供、停供措施的,市政府将依照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对在煤电运保障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予以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