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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教育局: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的精神,全面推进阳光体育运动,提高广大学生身体素质及健康水平,推动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工作,增加青少年体育文化交流,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7月24日-25日在安徽省池州市举办“2012年阳光体育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展示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12年7月24日至25日(7月23日报到,26号离会) (二)地点 安徽省池州市九华山 二、参赛人员及资格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所在地区的国家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以营地为单位报名参加。每个省限报一个营地,每个营地8人(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6人,其中必须有2名女队员)。 (二)每个营地代表队的营员须是有正式学籍、身体健康(县级以上医院健康检查证明)的初级中学、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 三、报名截止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12年7月2日 (二)报名方式 各参赛代表队填写报名表,打印并加盖所在省(市、区)体育或教育业务主管部门公章后分别传真至以下单位,并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发展指导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邮编:100763 联系人:高扬 电话:(010)87182263 e-mail:gy@sport.gov.cn 安徽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97号 邮编:230001 联系人:范雪平 李薇 电话:(0551)2885993 2868482 传真:(0551)2885597 e-mail:624685714@qq.com 本次比赛规程和报名表均可从“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网站(www.sport.gov.cn)下载。 四、参赛费用 参赛队伍往返差旅费自理。活动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大会承担,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2012年阳光体育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展示大会活动方案 2.2012年阳光体育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展示大会单项比赛规程 3.2012年阳光体育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展示大会报名表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附件1 2012年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展示大会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的精神,全面推进全国亿万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提高广大学生身体素质及健康水平,促进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增强青少年体育文化交流。 二、活动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2年7月24日至25日(23日报到,26日离会) (二)地点:安徽省池州市九华山 三、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四、承办单位 安徽省体育局 安徽省教育厅 池州市人民政府 五、协办单位 池州市教体局 青阳县人民政府 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 安徽九华股份五溪山色大酒店 六、活动主题 热爱体育、拥抱阳光、体验快乐 七、活动项目 (一)竞赛活动(详见附件2) 1.移花接木 2.巨人梯 3.百米障碍 4.携手并进 5.有轨电车6.极速六十秒7.攀岩8.定向越野 各项目视频请点击:五溪山色拓展运动中心网址: http://www.jiuhuashan.cc/topics/development_centre/index.html (二)体验活动 1.体验项目 2.篝火晚会 (三)营地展示 每一参赛单位 (营地) 须提前准备一张墙报(统一规格:横宽1. 2米,竖高1.7米;彩色打印),图文并茂地展示本营地近几年来的建设和发展成果。赛会安排专门时间张贴和展示,并组织评比。 (四)论坛交流 1.主办单位邀请国内外相关专家、学者、政府官员与参赛队共同交流。 2.参赛队就营地建设、运行管理、评定标准、保障机制、发展趋势结合自身建设特点交流经验(材料用ppt形式或不超过5分钟的视频介绍)。主办单位根据上报材料情况,择优选5个单位进行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