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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6、摄影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发现抄袭、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所有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7、主办单位享有永久免费使用所有入围作品的权力,可以重复使用这些图片进行出版、展览和用于宣传,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参赛作品不退稿,作者须自留备份。 8、凡选送作品参加本次筹备展者,均视为已同意本通知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9、投稿截止日期2012年8月10日。 七、评奖及奖项设置 1、评奖: 1)主办单位将在2012年8月聘请摄影界专家和省级以上农机化管理部门的领导以及赞助企业的负责人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2)获奖者将在2012年10月的中国国际农业机械展览会上颁奖; 3)编辑印刷出版优秀作品集,在作品集的封面和封底登载赞助企业的农机产品广告; 4)2012年,在第十二届平遥国际摄影大展上设第二届全国农机摄影大赛优秀获奖作品展览区,对优秀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览;同时在明年初的全国农机化工作会议、2013年全国农业机械展览会、2012中国国际农业机械展览会等全国性的农机化重大活动上展出。 2、奖项设置: 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入围奖30名;最佳组织奖5名。 3、奖励标准: 特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奖励6000元; 一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奖励4000元; 二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奖励3000元; 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奖励2000元; 入围奖颁发荣誉证书,奖励200元; 最佳组织奖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同时给予单位领导物质奖励。 八、组织机构 第二届全国农机摄影大赛组委会: 顾问:宗锦耀(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司长) 主任委员:马世青(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常务副会长) 副主任委员:刘敏(农业部农业机械鉴定总站站长、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刘宪(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站长、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副会长) 杨林(农业部农业机械鉴定总站副站长、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副秘书长) 宋毅(中国农机安全报社社长、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副会长) 王立伟(山西省农机局局长) 姚春生(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综合处 处长) 姚建忠(山西省农机局副局长) 张乃晨(山西省农机局总工程师) 焦刚(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副会长) 王心颖(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总编辑) 秘书长兼艺术总监:焦刚 副秘书长:陈海燕(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副秘书长) 郭俊(山西省农机局办公室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山西省农机局,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郭 俊(山西省农机局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李增宏(山西省农机局办公室副主任) 孙冬(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 成员:赵忠伟 王咏棠 秦永红 李若瑗 韩晋生 黄若忱 孙康 张少华 王治学 史新民 九、其他 1、摄影大展设立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邀请各级农机化管理部门组稿参加摄影大赛活动。 3、投稿地址 大赛办公室通讯地址: (1)山西省太原市新建路59号,山西省农机局办公室;邮政编码:030002 (2)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邮政编码:100122 参赛者向大赛办公室报送作品,信封请注明“全国农机摄影大赛”字样。 e-mail:qgnjsyds@126.com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山西省农机局:李增宏 0351-4182614 王咏棠 0351-2148310 李若瑗 0351-4124141 李昊轩 0351-2352195 当代农机期刊社:黄若忱 0351-4173403 张少华 0351-4187264 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孙冬 010-59199070 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
山西省农机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