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2-06-19
【实施时间】 2012-06-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1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唐山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关于在全市开展城市普法图标征集活动的通知


  

唐山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关于在全市开展城市普法图标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2年6月19日)


  

  为了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弘扬法治文化,传播法治文明,强化广大市民对法制宣传教育的认同感和参与意识,提升法制宣传效果,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唐山市普法图标作品征集活动。

  一、设计要求

  1、作品设计要求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强烈的时代特征,浓缩唐山市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题特征和文化精髓,能充分体现唐山的城市特色和唐山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职能特征。

  2、作品要求构思巧妙,形象生动,结构简洁,色彩协调,新颖独特,富有创意和活力,具有现代感和艺术性,明显区别于以往出现过的标识。

  3、设计作品要求体现法律的规范、秩序、严肃等特征,符合法治特色及传递法治精神的宗旨。

  4、参赛作者以设计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参赛均可,参选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且从未在任何报刊、网站及其他各种媒体上发表过。

  二、投稿要求

  1、设计作品图形规格为16cm×16cm,形式不限,彩色图案和黑白图案各一份,并准备好作品的电子格式文件(存储格式为jpeg和矢量图,jpeg格式分辨率应不低于300dpi)以备入选后调用。

  2、来稿须注明作品创意的详细说明。

  3、交稿时请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图稿正面不签署作者姓名。

  4、纸质版资料请寄至或送至唐山市西山道7号唐山市司法局法宣处,邮编:063000;电子版请发送至tspfb@126.com。联系电话:2824963,2801421;联系人:徐卫东。

  5、提交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8月20日止(通过邮局寄送的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入围奖若干,颁发纪念品;以上奖项同时颁发获奖证书。组织奖若干,颁发证书。

  五、评选方法及获奖公布办法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负责组织实施,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名单通过唐山劳动日报、唐山晚报、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公布。

  六、注意事项

  1、参选者须如实填写《唐山市城市普法图标征集参选表

  (见附件,内容包括征稿承诺书),随作品同时提交。未填写参选表格、征稿承诺书或上述资料填写不完整的,其应征作品不予受理。征稿承诺签名须为手写。

  2、此次设计征集活动属委托创作活动,委托方为唐山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唐山市司法局,受委托人为应征者。应征者一经按本通知(或者《征集启事》)内容填写并寄送《唐山市城市普法图标征集参选表》的,均视为接受委托从事创作活动,应征者同意应征图标著作权属于唐山市普法办、唐山市司法局所有。

  3、应征作品经初评入围后,入围作品均由委托人与应征者另订委托创作合同,应征者拒绝订立委托创作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入围资格。

  4、著作权的保护,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办理。

  

  附件:唐山市城市普法图标征集参选表

  

  

参选者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请注明地区、城市区号)

 

应征作品

承诺声明

本人作为应征唐山市城市普法图标的原创作者,在此谨承诺如下:

1)此作品为本人独立完成。

2)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

3)在活动中,凡因有涉及抄袭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侵权行为和各种纠纷,均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参加者签名(盖章):

 填表日期: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