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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苏府[2012]139号
【颁布时间】 2012-06-18
【实施时间】 2012-06-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1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苏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粮食局关于率先基本实现粮食流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粮食局关于率先基本实现粮食流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府〔2012〕13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粮食局制定的《关于率先基本实现粮食流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关于率先基本实现粮食流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粮食流通现代化进程,进一步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国家发改委《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2007~2015)》、省粮食局《江苏省粮食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2006~2015年江苏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纲要》、中共苏州市委《关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决定》和《苏州市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十二五规划》,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率先基本实现粮食流通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粮食行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确保粮食供应安全为中心,不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推动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加强粮食市场的调控和监管,积极构建具有苏州特色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新的发展时期,全面推进粮食流通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推进粮食流通现代化,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需要。粮食是重要的战略商品,粮食产业是重要的基础产业,粮食问题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做好粮食工作,对于保障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必须不断强化粮食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进一步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加快粮食流通现代化建设,是适应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政府调控粮食市场,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保障粮食安全的必然选择。

  (二)推进粮食流通现代化,是加快农业现代化需要。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业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也在农业农村。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市的现代化。加快粮食流通现代化,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升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粮食集约化经营、提高种粮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

  (三)推进粮食流通现代化,是保障粮食供应安全的需要。现代粮食流通产业融粮食收购、销售、调运、储存、加工于一体,一头连结粮食生产者,一头连结粮食消费者。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的粮食自给率已降到30%左右,粮食供应安全面临着全新的挑战。作为粮食主销区,只有加快推进粮食流通现代化,才能大量引进外地粮源,确保供应安全;才能降低粮食流通成本,造福农民和居民两个“千家万户”;才能有效监测和调控市场,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三区三城”建设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要求,立足苏州粮食主销区的定位,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粮食供应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设施完善、物流发达、科技领先、管理科学、产业发展、供应安全、消费放心”为主要标志的现代粮食流通体系,率先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苏州特色的粮食流通现代化之路,为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粮食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粮食流通现代化目标,大力提升基础设施、粮食物流、粮食科技、粮食经营和粮食管理水平,到2014年末,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粮食流通现代化。

  1.基础设施现代化:每10万人拥有粮食有效仓容1万吨,其中现代型仓容占比达到80%;每5万人设置应急保供点1个,每万亩粮田配备粮食低温烘干设施装机容量50吨。

  2.粮食物流现代化:粮食物流“四散化”(散装、散卸、散运、散存)率达到80%,粮食作业机械化率达到90%,粮食作业自动化率达到60%。

  3.粮食科技现代化:现代储粮技术应用率70%,粮食信息化水平达到60%,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增加值的比例达到3%。

  4.粮食经营现代化:粮食经营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占行业总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90%,现代粮食流通业态销售占比达到90%,粮食批发市场交易量占口粮需求比例达到70%,企业职工收入年增长率不低于当地企业职工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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