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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京教函[2012]244号
【颁布时间】 2012-05-15
【实施时间】 2012-05-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1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变更院长的批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变更院长的批复

  (京教函〔2012〕244号)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你院《关于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变更院长的请示》(院字〔2011〕1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经教育部批准,同意你院院长变更为方德英同志。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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