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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抚顺市政府
【发文字号】 抚政办发[2012]36号
【颁布时间】 2012-05-15
【实施时间】 2012-05-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1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2〕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按照省服务业统计“统一制度、明确职责、条块结合、分散收集、集中核算”分工原则,我市服务业统计行业分工原则上谁主管、谁统计。要不断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全市服务业统计工作。建立以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毅为第一召集人,市统计局局长赵淑云、市服务业委主任张哲为第二召集人,市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市服务业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我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有关问题。市统计部门要做好统计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做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的准备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向各级统计部门提供本部门负责行业的基本单位摸底调查名录库,并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增减变动情况更新制度,做好报送报表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服务业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市服务业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不定期通报服务业统计工作进度。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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