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此外,审计还发现17个省有1623所中小学的d级危房未及时拆除。 (三)个别项目在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监理和竣工验收制度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1279个新建项目、216个加固项目,合计占抽查项目总数的22%,存在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前期审批手续不全即开工建设等问题。 二是1731个应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采用委托或指定等方式,确定设计、监理或施工单位,占抽查项目总数的26%,涉及项目计划总投资10.61亿元(其中中央资金4.90亿元);109个工程项目的中标人违规将工程转包或分包,占抽查项目总数的1.65%,涉及工程中标金额9931.38万元。 三是109个项目未执行监理制度,55个项目监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合计占抽查项目总数的2.48%;1662个项目完工后未办理验收手续即投入使用,79个项目虽办理了验收手续,但验收工作不规范、流于形式,合计占抽查项目总数的26%。 (四)部分地区工程投资到位不及时。 一是2009年至2011年,18个省计划投入地方财政资金1547.31亿元,实际到位1379.7亿元,到位率89%;54个县计划投入57.8亿元,实际仅到位36.79亿元,到位率为64%,其中9个县资金到位率低于50%。截至2011年底,13个县的650个项目因工程资金到位不足拖欠工程款1.58亿元。 二是已到位财政资金下拨不及时,部分被挪用于规划外的其他学校建设或购买设备等。2009年至2011年,山西、陕西省本级财政资金8.4亿元下拨不及时。重点审计的54个县中,9个县的有关部门将工程专项资金4057.06万元挪用于规划外项目建设等;6个县的有关项目建设单位将工程专项资金315.53万元挪用于建设幼儿园、购买设备等。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全国校安办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通报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省份认真核实每一条审计意见,研究措施,抓紧整改。各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积极纠正有关问题。其中:5个省的8个县进一步开展了排查鉴定,重新制定了规划;10个省的23个县通过强化项目管理措施、落实项目资金等方式,加快了工程进度;14个省的26个县已将d级危房全部封存或拆除;14个省的24个县通过补办完善相关手续、加强基本建设管理人员培训等方式,规范了建设程序管理;12个省的18个县通过积极筹措资金、及时下拨资金或归还资金原渠道等整改措施,保障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和合规使用。其他有关地区和单位也正在积极研究整改措施和办法。据全国校安办统计,截至2012年3月底,全国校舍加固重建项目已开工34 921万平方米,占规划改造的98%,竣工30 079万平方米,占86%;其中重点地区已开工14 204万平方米,占这类地区规划改造的98%,竣工12 467万平方米,占86%。 附件: 校安工程审计的54个县市区旗名单 河北省:南和县、曲周县、泊头市 山西省:定襄县、山阴县、天镇县 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五原县、察哈尔右翼后旗 吉林省:延吉市、大安市、九台市 江苏省:江阴市、泗阳县、溧水县 浙江省:绍兴县、江山市、文成县 江西省:寻乌县、安远县、丰城市、都昌县 河南省:鄢陵县、范县、兰考县 湖北省:公安县、罗田县、宜都市 湖南省:湘阴县、宜章县、浏阳市 广东省:怀集县、连州市、丰顺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博白县、田东县 重庆市:荣昌县、云阳县、涪陵区 四川省:金堂县、富顺县、彭山县 贵州省:盘县、修文县 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勐海县、云县 陕西省:淳化县、富平县、洛南县 甘肃省:秦安县、陇西县、靖远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