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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发文字号】 供销经字[2012]32号
【颁布时间】 2012-05-21
【实施时间】 2012-05-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3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布置2012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库首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布置2012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库首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供销经字〔2012〕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供销经字〔2012〕29号,以下简称《办法》),“供销总社项目库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已经完成,在《关于做好2012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库入库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供销厅经字〔2012〕43号)有关要求基础上,现对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项目库首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布置如下:

  

  一、严格按照《办法》规定,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本系统(单位)应入库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填报信息必须完整、准确。“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等中央财政专项项目,均在总社项目库管理范畴。此次申报入库项目信息统计时点为2012年5月31日。

  

  二、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地项目由省级供销合作社汇总上报;各级供销合作社与中国供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供销集团)或其成员企业合作的项目,由供销集团汇总上报,并在“其他需要特别说明事项”中注明;总社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填报本单位实施的项目,以及与地方供销合作社的合作项目,并在“其他需要特别说明事项”中注明。

  

  三、依据《办法》第十二条,请对推荐纳入总社项目库的项目,按照培育、拟开工、在建和建成四个分类,分别进行排序。

  

  四、项目申报统一使用“供销总社项目库管理系统”,软件请在总社互联网主页(http://www.chinacoop.gov.cn)项目库管理系统下载专区下载,具体使用说明可即时查阅。

  

  五、请务必于2012年6月30日前,将本系统推荐纳入总社项目库的项目(电子数据),以及纸质文字报告和项目汇总表(通过软件生成,表式见附件)报送总社。

  

  六、原计划6月初举办的总社项目库软件培训班取消。申报工作中如有不明事项,可与软件公司或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联系。

  

  软件公司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8558008 手机:13521524126(李政)

  qq号码: 390938473

  电子邮箱:service@ccidit.com

  

  附件:

  

  1.项目登记表(由软件生成)(略)

  2.项目汇总表(由软件生成)(略)

  3.指标解释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3:

  
指标解释

  


  一、基本信息

  项目单位注册名称:直接填写。填写项目单位在工商等部门注册的名称。

  单位编码:直接填写。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统计联网直报单位编码规则”(详见附录)填写,保持两系统的单位编码一致。

  单位类型:选项填写。分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事业单位、社团。

  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填写各级供销合作社在项目单位(企业、专业合作社)中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比例。

  持股类型:根据持股比例自动生成。大于50%绝对控股;小于50%、大于等于34%相对控股;小于34%参股。

  项目名称:直接填写。填写项目的完整名称。已批复项目,要与批复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

  业务领域:逐级选择,必须选择到最子级目录。分类如下表所示: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农业生产资料

肥料

农药

种子

农膜

农用机械

饲料

其他

农产品

棉花

果品

蔬菜

茶叶

食用菌

蚕桑

畜禽产品

蜂产品

水产品

粮、油

其他

日用消费品

日用消费品

烟花爆竹

医药

图书

其他

再生资源

废纸

废塑料

废电子电器

废汽车

废金属

其他

非以上领域

 



  行业分类:逐级选择,必须选择到最子级目录。分类如下表所示: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

种植养殖业

种植业

 

林业

 

养殖业

 

渔业

 

加工制造业

农产品加工业

 

工艺品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其他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流通业

物流园区

配送中心

连锁经营网点

仓储设施

冷链设施

批发交易市场

其他

信息化建设

 

宾馆酒店

 

金融

 

房地产

 

科研教育

 

文化

 

行政机关

 

其他

 



  项目阶段:选项填写。培育、拟开工、在建和建成四个阶段对应《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第七条四类项目填写。“培育”是指处于项目建议书阶段,未来3年内计划建设的项目;“拟开工”是指下一年度可开工建设的项目;在建是指已开工建设尚未竣工投产的项目;“建成”是指已建成投产交付使用的项目。

  建设性质:选项填写,分为:新建、扩建、改建、改扩建、恢复和单纯购置。如果建设性质多样,以项目主要建设部分为准。

  项目执行阶段:选项填写,分为:建议书、可研、初设、开工、收尾和已建成。

  建设规模(平方米):直接填写。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

  统筹方面:逐级选择,必须选择到最子级目录,可以多选。分类如下表所示: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中央财政专项

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

农业综合开发供销总社新型合作示范项目

服务业聚集功能区项目

其他专项

中央预算内投资

中央预算内部门基建投资项目

经贸领域专项

循环经济专项

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

高技术类项目

其他

国际合作项目

 

其他

 



  二、投资信息

  总投资:填写本次填报项目某类投资或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地方财政资金、银行贷款、利用外资、自有资金、其他资金或渠道待定之一)的合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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