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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经[2012]14号
【颁布时间】 2012-05-23
【实施时间】 2012-05-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3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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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推进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的主要措施

  

  (一)认真搞好建设规划。紧紧围绕“三农”中心任务、农经重点工作和农民群众紧迫需要,搞好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全国农经信息化发展规划。各地要结合实际,对本地区农经信息化建设进行总体布局,实行分类指导、分层建设、分步实施。注重信息系统和资源整合,抓紧构建综合业务平台。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农经信息化建设作为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金农工程”二期,充分利用综合性平台,推进农经信息化建设。在业务经费和项目资金安排上向农经信息化倾斜,补充和更新农经信息技术装备。加强农经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加快农经业务数据库开发,促进数据集成与共享。依托互联网或政府专网,推进农经综合服务网站、网页建设,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农经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加快形成农经信息网络群。

  

  (三)重视信息开发应用。加强县乡信息数据采集和初加工整理工作,抓紧健全农经信息采集、处理、发布和应用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实现农经信息采集的标准化、规范化,保证基础数据和信息采集的及时、准确。加强与网络运营企业的合作,积极探索“一站式”、“一网式”服务,充分利用“12316”、手机短信、网络对话和视频交流等手段,多渠道、多形式推进农经信息公开。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试点,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广应用财务会计管理系统。积极开发农产品产销信息资源,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

  

  (四)加强农经业务规范化建设。农经业务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是农经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依据。要认真梳理农经各项业务,健全工作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抓紧制定并推广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研究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办法,规范土地承包管理业务流程。抓紧健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完善财政奖补制度,健全农民负担审核制度,把延伸监管领域各项工作制度化。全面落实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各项管理制度,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完善农村财务监管规定,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规范。全面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合作社社务管理、成员账户管理、生产记录管理制度,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程序,规范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业务流程。

  

  (五)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充分利用已有信息技术条件,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农经信息化。尚未开发或者应用农经业务系统的地方,要以县乡两级为重点抓紧试点试验,逐步推开。已经搞了试点的地方,要总结经验,尽快铺开;已经全面开展的地方,要创造条件升级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围绕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政务财务公开,进一步整合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加快开发建立农经综合业务平台,探索农经信息网上公开、在线服务。

  

  四、切实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农经信息化建设纳入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和项目建设规划,摆上重要议程。各地农业部门主要领导要重视,分管领导要支持,积极谋划农经信息化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农经信息化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高度重视信息网络安全,依法运行、依法监管。

  

  (二)积极争取支持。各级农业部门要以农经信息化建设推进农村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实绩,赢得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积极争取纪检、监察、组织和发改、财政、工信等部门支持,形成推进合力。充分发挥农经干部队伍深入农村、熟悉农情、贴近农民的优势,借助社会资金和力量,积极引入金融、保险等机构,参与农经信息化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it企业合作,加快农经业务信息系统开发建设。

  

  (三)加强农经体系和队伍建设。健全的工作体系、高素质的农经干部队伍是推进农经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和人才保证。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加强农经体系建设,加快构建村有信息员、乡镇有服务站、县市有中心的基层农经信息服务体系。加强农经信息化技术培训,提高农经干部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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