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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财政部/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农[2012]34号
【颁布时间】 2012-05-25
【实施时间】 2012-05-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3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召开部分省区旱作农业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召开部分省区旱作农业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农办农〔2012〕34号)


  

  农业部和财政部定于6月上旬在甘肃省兰州市,共同召开部分省区旱作农业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交流各地地膜覆盖等旱作农业关键技术补助政策实施情况和技术推广经验;

  (二)分析地膜覆盖技术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残膜回收利用政策措施和具体办法;

  (三)研究旱作农业发展战略和方向,安排部署西北、华北和西南等旱作农业区地膜覆盖等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推广工作;

  (四)参观甘肃省广河县旱作农业示范现场。

  二、时间地点

  时间:6月6日报到,7日开会,会期1天。

  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宁卧庄宾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中路20号)。

  三、参会人员

  1.河北、山西、内蒙古、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3个省(区、市、兵团)农业(农牧)厅(委、局)分管领导、种植业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土肥或推广站长;

  2.河北、山西、内蒙古、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3个省(区、市、兵团)财政厅(局)分管领导和农财处处长;

  3.有关领导和专家,中央新闻媒体记者。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材料。请甘肃省农牧厅、云南省农业厅和陕西省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准备大会发言典型材料,每省大会发言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请于5月31日前,分别将典型材料报送农业部种植业司、财务司和财政部农业司审定。

  其他各省围绕会议内容准备交流材料,于5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甘肃省农牧厅统一汇编。

  (二)会议接待。请各省(区、市、兵团)农业(农牧)厅(委、局)、财政厅(局)填写参会回执(见附件),于6月3日前传真至甘肃省农牧厅种植业管理处。报到当天,会务组将在甘肃省兰州市机场和火车站安排接站。

  (三)联系方式。

  农业部种植业司行业处张丽 ,电话:010-59192812,传真:010-59192613,手机:13810564465,邮件:hangyechu@126.com。

  农业部财务司专项处丁祥勇,电话:010-59192524,传真:010-59192556,邮件:dingxiangyong@agri.gov.cn。

  财政部农业司农业一处王祚,电话:010-68551481,传真:010-68551431,邮件:wangzuo@mof.gov.cn。

  甘肃省农牧厅种植业处尉勇明,电话兼传真:0931-8179295,手机:13893331859,邮件:gsnq@sina.com。

  甘肃省财政厅农业处唐新,电话:0931-8891324,手机:13919171908。

  兰州市宁卧庄宾馆相里,电话:0931-8265888,手机:13919236469。

  附件:参会回执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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