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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机安[2012]18号
【颁布时间】 2012-05-28
【实施时间】 2012-05-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3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开展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和示范岗位标兵抽查考评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开展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和示范岗位标兵抽查考评工作的通知

  (农机安[2012]18号)


  

  有关省(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

  

  根据《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申报考评办法》要求,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会同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组织考评组,于近期对各地申报的第一批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和示范岗位标兵进行抽查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考评工作于6月完成,考评组前往各地进行抽查考评,具体行程由考评组提前通知相关省份。

  

  二、考评内容及方式

  

  考评组听取相关省(市)工作汇报,随机抽查申报的“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和示范岗位标兵,听取申报单位示范窗口创建工作的汇报,查看有关文件、会议、图片等资料,深入实地检查创建工作情况,严格对照《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考评标准》,抽查推荐的示范窗口组织管理水平、窗口服务质量、装备建设情况、创先争优效果;严格对照《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岗位标兵考评标准》,抽查推荐的示范岗位标兵的政治思想、示范作用、创新形式、履职表现等,对考评省(市)开展示范窗口和示范岗位标兵创建工作做出评价。

  

  考评组同时对各地农机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以及“三夏”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了解掌握各地开展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

  

  三、分组情况

  

  第一考评组:由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领导带队,联络员:刘俊(010-59193363)。检查地区:陕西、山西。

  

  第二考评组:由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领导带队,联络员:王超(010-59192867)。检查地区:浙江、上海。

  

  第三考评组:由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领导带队,联络员:白艳(010-67634172)。检查地区:山东、河南。

  

  第四考评组:由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领导带队,联络员:柴小平(010-67634169)。检查地区:湖北、甘肃。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选派熟悉业务的同志协助考评组工作,及时提供有关材料,协助考评组圆满完成抽查考评任务。

  

  (二)考评组要严格坚持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做到轻车简从,减少陪同,深入基层,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等形式,详细了解当地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三)考评组要严格按照《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考评标准》、《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岗位标兵考评标准》对示范窗口和示范岗位标兵进行考评,发现典型,查找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四)考评组要在抽查工作结束后3日内提交书面的评价检查情况报告和相关材料。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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