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办[2012]36号
【颁布时间】 2012-05-02
【实施时间】 2012-05-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3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纠风办2012年全省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二)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强化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解决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等问题。各部门各行业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业务管理之中,充分发挥对系统的监管、指导和表率作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继续以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活动;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规范创新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继续开展对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民主评议工作。要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和医院、学校等单位纳入评议范围。具有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和行业要积极开展全系统的民主评议。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充分发挥多种媒体联动的优势,推行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的政风行风热线新模式,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

  

  同时,开展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招录规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巩固庆典研讨会论坛专项治理成果,将清理规范博览会、体育运动会纳入专项治理范围,坚决纠正违规举办活动行为。深化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工作,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闲置保障房等行为。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推行和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肃查处滥检查、大处方、乱收费、索要和收受红包等问题。深入推进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不正之风工作,推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继续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等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管,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规范涉企收费行为,进一步清理针对企业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借培训、检查、服务等名目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问题。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二、职责分工

  

  2012年纠风工作的职责分工是:

  

  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工作,由省商务厅牵头,省物价、公安、税务、工商、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省公安、林业、农业、水利、物价、商务、财政、国资、监察、纠风等部门及上海铁路局蚌埠办事处配合。

  

  坚决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工作,由省物价局、安徽银监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办和省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坚决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工作,由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物价、工商、公安、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坚决纠正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工作,由省教育厅牵头,省财政、物价、新闻出版、农业、审计、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加强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工作,由省财政厅牵头,省农业、审计、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水利、林业、人口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工商、商务、环保、交通运输、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工作,由省农委牵头,省财政、物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水利、林业、人口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工商、公安、环保、交通运输、质监、审计、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农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财政、国土、民政、农业、林业、审计、农垦、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博览会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由省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省商务、外事、旅游、经济和信息化、体育等部门和省贸促会配合。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