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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银川市城管局
【发文字号】 银城党组发[2012]29号
【颁布时间】 2012-05-04
【实施时间】 2012-05-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4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银川市城管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城管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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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针对观念落后,思维封闭,思路狭窄,创新不足和政策学习不注重联系实际,以及对城管法律法规掌握不熟,运用不好的现象,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教育活动,解决学习动力不足的问题、业务钻研不精的问题、理论联系实际不紧的问题。通过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学习意识,带着问题学习,联系实际思考,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努力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局面、做好城管工作的本领。

  

  (三)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各单位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清理,进一步完善落实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效能建设制度和学习、考勤、车辆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促进队伍建设风清气正。

  

  (四)全面强化执行力建设。一是全面落实“六大工程”工作任务,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干净、整齐、规范,营造优美舒适的宜居环境。二是严格规范行政许可,提高行政许可服务标准,缩短审批流程和办结时限,提高服务质量,杜绝索拿卡要行为。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执行法定标准,履行法定程序,杜绝显失公平的自由裁量行为。

  

  (五)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巡查督导。市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纪检组、监察室、督察大队、行风评议员,并邀请相关市级新闻媒体以及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组成专门的作风巡查组,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单位(部门)的纪律作风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市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全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各区(县)市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千分制考核中。

  

  (六)严格实施作风建设问责制。严格执行《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试行)》、《银川市城管系统政风行风及效能建设暗访工作实施办法》及《银川市城市管理局行政问责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城管系统作风建设举报电话“6021029”,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除给予当事人处理外,并实行责任倒查制,追究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因领导不力,单位作风建设存在严重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时采取组织措施进行调整。

  

  五、实施步骤

  

  结合银川市深入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作风建设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提高认识,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至5月15日)。

  

  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动员发动。市局所属单位(部门)和各区(县)市有关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召开动员会议,进行思想动员,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作风建设年”决策部署上来。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提高开展作风建设年意义的认识。各单位(部门)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报市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开展“勇于主动作为,打造和谐城管,助推跨越发展”大讨论。市局所属单位(部门)和各区(县)市有关单位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和区、市有关作风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大讨论活动,引导机关和基层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工作观、事业观、利益观、政绩观。市局在《城管动态》简报上开辟“城管人谈作风建设”专栏,形成人人关心作风建设、个个重视城市管理的浓厚氛围。

  

  (三)查摆分析问题。市局所属单位(部门)和各区(县)市有关单位要采取自己找、相互提、领导点、问卷调查、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开辟网上信箱、开通评议电话、深入基层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梳理单位和个人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梳理报告,并于5月15日前报市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公开承诺践诺。市局所属单位(部门)和各区(县)市有关单位要在5月15日以前将本单位加强作风建设的承诺事项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并报市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阶段:全面展开、整体推进阶段(5月16日-6月30日)。

  

  主要抓好四项工作:

  

  (一)制定岗位工作标准和行为准则。市局所属单位(部门)和各区(县)市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职工作,重新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行为准则,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和群众监督的依据。各单位(部门)形成的工作标准经公示后报市局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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