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各县区单位gdp能耗降低任务指标的通知 (惠府办〔2012〕18号)
序号
梯队
县、区
单位gdp能耗下降率 (在2011年的基础上)
1
第一梯队
龙门县、大亚湾开发区
下降3.89%
2
第二梯队
惠阳区、博罗县
下降3.66%
3
第三梯队
惠城区、惠东县、仲恺高新区
下降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