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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穗科信字[2012]125号
【颁布时间】 2012-05-04
【实施时间】 2012-05-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4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印发《广州市三网融合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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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推进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体系建设和应用。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优先支持推进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体系建设和应用,实现三网融合的数字家庭产业链和产业体系需要多种技术和产品的有机整合,对包括音频压缩、平板显示、高清互动、家庭网络、交互服务在内的关键与核心技术给予重点扶持,抢占标准制高点,实现国标产业化。市城乡建设委负责加强机房和数据中心建设的绿色节能工作,组织开展“绿色数据中心”设计标准的编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指导具有一定基础条件的区、县级市通过有线电视网络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信息文化服务试点工作,将利用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体系进行数字电视改造综合实验取得的经验面向全市、全省乃至全国予以推广,争取打造出国家级“三网融合”应用示范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三网融合的领导、协调和督办落实

  

  成立我市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张骥任组长;市政府陈绍康副秘书长、危伟汉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市科技和信息化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城乡建设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国资委、规划局、城管委、质监局、安全局,番禺区政府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协调小组在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设办公室。

  

  市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和指导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领导,亲自督办相关工作的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区(县级市)要明确三网融合工作负责机构与人员,赋予其相应的管理职能,并根据任务和分工,精心组织,进一步明确需求,制定可行计划,编制建设方案,确保三网融合项目建设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和督促指导,建立与国家、省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对口联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督促指导各单位确保工作进度,有序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各成员单位定期向市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二)完善法规,健全三网融合建设管理制度

  

  1.按照推进三网融合整体要求,依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清理区域范围内与三网融合不相适应的规定和政策法规,为加快推进我市三网融合建设提供保障。

  

  2.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三网融合建设市财政投资项目的管理,实行建设方案、招标文件、项目合同等关键环节报批备案制度,对立项审核、资金安排、招投标、监理、测评、验收、运维等实行全流程的监管,及时发现、改正问题,保证三网融合建设政府投资兴建项目的建设质量和应用效果。

  

  (三)加强三网融合的政策扶持和资金保障

  

  1.贯彻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抓紧研究出台扶持三网融合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动网络建设和业务应用的财政、金融、产业等政策。市科技和信息化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和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城乡建设委、工商局、地税局等部门认真研究,积极给予支持。

  

  2.广州市参与组建省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相关国有企业和单位,在市委宣传部(市文资办)、市文广新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指导下,切实行使股东权利,确保我市投入的资金用于我市有线电视数字化、双向化改造以及业务支撑管理系统、技术系统和监管系统等建设。

  

  3.制定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时,要加大对三网融合的支持力度。市发展改革委、科信局、财政局在制定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计划时,根据《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三网融合技术研发、产业化、网络建设和推广应用所需资金,将三网融合相关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进一步落实深化电信体制改革和文化体制改革要求,加快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运营机构转企改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形成与三网融合相适应的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和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的监管机制;探索成立专门网络基础设施运营公司的模式,负责新区和新楼宇光纤、广播电视网的铺设和运营管理,从机制上解决网络重复投资问题;创新内容保障机制,增强广州在建设网络资讯和服务保障体系方面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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