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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关于开展灌水(滴灌)装置、牧场粪污固液分离机选型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全国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节水灌溉设备、畜牧机械的扶持力度,按照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开展灌水装置等产品选型鉴定工作的通知》(农机科[2012]34号)要求,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以下简称“总站”)2012年将开展灌水(滴灌)装置、牧场粪污固液分离机选型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条件 参加选型鉴定的生产企业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有质量管理、三包服务体系以及产品制造验收标准。其中,灌水(滴灌)装置生产企业须具有支管、滴灌管(带)、滴头/滴水元件的生产加工能力;配备不少于2条的滴灌管(带)生产线、pe管材挤出设备、连接管件等生产设备;具备滴灌管(带)工作压力、流量,以及组件密封性和耐拉拔性能等性能指标的检测能力。 二、工作程序 生产企业自愿向总站报名申请参加灌水(滴灌)装置、牧场粪污固液分离机选型鉴定。总站在对申报企业及机型进行初步评价的基础上,选定生产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申报资质文件齐全的企业参加选型。同时,总站负责组织有关省农机鉴定站,对参加选型的产品按照选型鉴定大纲规定的安全性、性能试验、可靠性和适用性等项目进行检测和评价,对用户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对企业生产条件、使用说明书进行审查,编制选型鉴定报告。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参加选型鉴定的企业请根据申报产品类别分别填写《灌水(滴灌)装置选型鉴定申报书》(附件1)和《牧场粪污固液分离机选型鉴定申报书》(附件2),同时提供选型鉴定申报书要求的规范性附件。请将选型鉴定申报书与规范性附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形成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报送一式两份。选型鉴定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灌水(滴灌)装置选型 联系人:石文海 010-59199055 13621197580 传真:010-59199127 e-mail:shiwenhai8478@sina.com 牧场粪污固液分离机选型 联系人:杨瑶 010-59199033 13466389611 传真:010-59199032 e-mail:304465657@qq.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100122) 附件1:灌水(滴灌)装置选型鉴定申报书 附件2:牧场粪污固液分离机选型鉴定申报书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附件1: 灌水(滴灌)装置选型鉴定申报书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产品类别: 企业名称: 申请日期: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制 填报说明 1.企业名称应为企业全称,并与公章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一致。 2.企业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一致,并详细到县(区)、街(路)门牌号。 3.上年度农机产品销售总额填写申报年份前一个年度(1月~12月)农机产品的销售总额。 4.企业联系方式应填写负责申报工作的具体联系人。也用于选型鉴定报告,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或咨询企业和产品的有关情况。 5.注册商标:应是经国家商标局注册批准的、本企业拥有合法使用权的商标。 6.上年度该型号产品销售量填写申报年份前一个年度(1月~12月)该型号产品的销售量,本年度该型号产品销售量填写申报年份(1月~6月)该型号产品的销售量。 7.主销省份应填写该型号产品主要销售的省份名称,也可以填写省份的简称(不多于70个字符)。 8.产品规格确认表要仔细核对,填写按型号编制规则编制的滴灌装置的技术规格。 9.型号编制规则 产品型号编制及表示方法如下: 8 -× │││ │││ ││└-- 主参数代号:用前后两列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前列数字表示支管直径,单位为mm;后列数字表示支管压力,单位为mpa。 │└----- 特征代号:用“g”或“d”表示,“g”代表滴灌管,“d”代表滴灌带。 └------ 分类代号:表示排灌机械。 标记示例: 8g-32×0.25表示滴灌管与直径为32mm、压力为0.25mpa支管组成的滴灌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