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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赣府字[2012]第48号
【颁布时间】 2012-07-01
【实施时间】 2012-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4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樟树市等县(市)为江西省园林城市(县城)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樟树市等县(市)为江西省园林城市(县城)的通知

  (赣府字【2012】第4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审定,现命名樟树市为“江西省园林城市”,分宜县、德安县、遂川县、万载县、资溪县为“江西省园林县城”。

  

  希望被命名的县(市)珍惜荣誉,总结经验,开拓创新,不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作出新的贡献。

  

  
201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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