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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精办[2012]1号
【颁布时间】 2012-06-05
【实施时间】 2012-06-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5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文明办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宣讲提纲的通知

[接上页]


  2.开展道德问题自查自纠。开展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首先是解决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问题。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找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诚信和公德两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拿出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并向群众通报。要通过问卷调查、民意测验和设立公众信箱、行风热线等方式,征求群众意见,运用群众监督力量,促进突出问题有效治理。要善于运用社交网络、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与公众进行多层次、开放式的交流互动,汇聚社情民意,了解社会诉求,作出及时回应。

  

  3.组织市民志愿者巡查活动。广大志愿者是推进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重要力量。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优秀市民代表,深入到食品行业、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进行明察暗访,评估道德状况,找出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问题,并督促整改。要把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与学雷锋和志愿服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招募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市民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公共文明引导活动,在公园广场、旅游景区、公交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影剧院、商场等公共场所,劝阻纠正违背公德的言行,引导人们培养良好行为习惯。

  

  4.开展群众道德评议活动。要重视群众舆论评判对道德建设的重要影响,发挥“民间舆论场”的作用,促进工作开展。参与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单位,要建立由干部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的人组成的道德评议会,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形式,听取本单位干部职工以及社会上的反映,进行分析评议,形成阶段性道德评估意见,用道德评议的方式形成有力的道德约束。要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道德理事会”、“社区议事会”、“小巷论坛”等活动,引导人们评议道德现象、讨论热点话题、分析典型案例,明辨善恶美丑,提高道德判别力。

  

  5.选树道德建设先进典型。道德楷模具有很强的社会影响力,是道德建设的宝贵资源。要注意发现宣传基层一线、百姓身边的好人好事,激励人们知荣弃耻、学习先进。发动群众通过各种渠道推举诚实守信、讲究公德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开展学习评议活动,运用多种媒体,进行大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要在各地各部门遴选推荐的基础上,经过审核后,在网上公示200个守诚信的单位和200个讲公德的个人,经网民投票,评选出100个先进单位、100个先进个人,形成网上网下道德建设比、学、赶、帮的热潮。

  

  6.运用管理手段治理突出问题。道德建设靠教育也要靠管理。要积极探索建立道德与法律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机制,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引领规范社会道德。要在公共服务和窗口行业组织开展以“讲诚信、树新风”为主题的集中治理活动,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严格的办事程序、严明的纪律要求、有效的管理机制,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着力树立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当前,要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日常监管,继续查办大案要案,坚决打击制售“毒奶粉”、“地沟油”、“瘦肉精”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针对各领域存在的诚信缺失问题,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逐步形成统一的信用记录平台,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和市场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对守信者的激励和对失信者的惩戒,营造恪守诚信的社会环境。

  

  7.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宣传基层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形成良好舆论环境。要办好道德建设专栏专题,推出有分量、有影响的深度报道和专题节目,播发内容丰富、生动鲜活的通讯综述,刊发把握准确、说服力强的评论和理论文章。要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良行为、丑恶现象,开展及时有效的舆论监督,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要正确引导道德热点问题,培养理性思维,凝聚社会共识,防止片面渲染、不当炒作,误导公众情绪。要大兴网络文明之风,深入推进“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形成道德建设的网上正面舆论强势。要结合“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引导采编人员培养良好操守,牢记传媒责任,坚决杜绝虚假报道,自觉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在提升社会道德水平中发挥建设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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