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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培养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福建省、厦门市公务员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公务员队伍和人事干部整体素质,培养一批适应政府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心工作需要,2012年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委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开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 委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面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招生两个班,每班30人,专业方向为: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二、教学模式 教学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核心课程,按照教育部规定课程教学,由中国人民大学负责;第二阶段专业课程,紧密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心工作开展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教学,由我部机关有关司局领导、我部有关专家和中国人民大学共同承担;第三阶段撰写论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心工作,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下达论文题目,学员根据自己的专业定向选题研究,论文答辩由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和中国人民大学共同完成。 三、授予学历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研究生学历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四、报考条件 报考人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截至2013年9月1日)。 (二)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截至2013年9月1日)。 (三)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截至2013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历身份报考。 其中,同等学历者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名时外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2、复试时提交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文章。 (四)党校本科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五)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六)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五、资格审查与报考推荐表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须填写《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mpa报考资格审查与推荐表》,同时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报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的《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mpa报考资格审查与推荐表》由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送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供学校招生、录取时使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推荐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六、报名办法及时间 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进行,招生简章可上网查询下载: 1、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公众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2、咨询电话:010-62513886 3、网上报名日期 一般集中在2012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请各地区、各部门及报考人注意当地省级教育部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 七、学制及学习方式 实行学分制,学制为3年。采取在职兼读或半脱产学习方式。 北京地区的在职兼读学习为周末班;京外在职兼读学习为半脱产班,每年集中学习两次,每次一个月。 八、学习费用 录取学员须缴纳学费、论文答辩费共计5.4万元,由中国人民大学收取。学员毕业后,学习费用可由其所在单位给予适当支持。 九、有关要求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mpa研究生教育,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中心工作的需要,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举措,是有计划改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加强干部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有比例地选派有关干部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mpa研究生在职教育。 接到通知后,请尽快将本通知的内容转发下去,积极做好人员的推荐和选送工作,有关事宜请与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王意 涂辽宁 张璐 李晓华 010-84633412 传真:010-84622974 电子邮箱:tln.12345678@yahoo.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惠里5号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 邮政编码:100101 附表: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mpa报考资格审查与推荐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附表: 201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mpa报考资格审查与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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