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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两部实施指南宣贯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于2012年8月举办4期《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以下简称两部《指南》)宣贯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市(地)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分管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负责人和业务处(科室)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示范地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处(科室)人员。各期宣贯班安排及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第一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西)。 时间:8月6日至7日(8月5日报到)。 地点:南京米兰假日大酒店(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建宁路7号)。 承办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二)第二期(河南、湖北、湖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时间:8月9日至10日(8月8日报到)。 地点:武钢宾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3号)。 承办单位:中国安全生产协会。 (三)第三期(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 时间:8月13日至14日(8月12日报到)。 地点:哈尔滨飞泷国际商务酒店(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308号)。 承办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四)第四期(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时间:8月16日至17日(8月15日报到)。 地点:中国煤矿工人昆明疗养院(地址:云南省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怡景路3号)。 承办单位:中国安全生产协会。 三、其他事项 (一)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通知辖区内有关单位参会,统一组织报名,并明确一名参加培训的带队同志。 (二)参加第一、三期宣贯班的地区,请于7月27日前将报名回执表(见附件2)报送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人及电话:张玉,010-84911420〈带传真〉,13520968707;电子邮箱:zhangy@chinasafety.ac.cn)。 参加第二、四期宣贯班的地区,请于7月27日前将报名回执表报送中国安全生产协会(联系人及电话:刘卫英,010-64463934、64463408〈传真〉)。 (三)宣贯班的培训费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支付,食宿费自理。 附件: 1、名额分配表 2、报名回执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2年7月9日 附件1 名额分配表
附件2 报名回执表 填报单位(公章):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2012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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