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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发文字号】 苏知发[2012]103号
【颁布时间】 2012-07-12
【实施时间】 2012-07-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7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江苏省“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江苏省“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苏知发〔2012〕103号)


  

  各有关单位:

  第三批江苏省“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工作已近半年,为确保项目进度,提高创建工作质量,我局将根据项目合同要求,组织开展创建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包括项目总体执行和前期进展情况,项目执行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及采取的措施,项目能否按时保质完成等。

  2、项目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项目实施的阶段性成效、主要做法与经验等。

  3、经费使用情况。包括经费使用明细、后续经费使用计划等。

  二、检查形式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根据项目方案,客观总结项目进展情况,认真撰写项目中期报告,省局将于7月下旬陆续组织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要求

  1、项目中期检查是确保项目执行进度和质量的重要环节,对加强项目跟踪管理、提高项目执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准备,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

  2、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中期检查工作,认真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对夸大工作成绩、弄虚作假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3、项目中期报告由项目承担单位盖章后于2011年7月26日前报省局专利执法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303cxl@sohu.com。

  

  联系人:陈小林,电话:(025)83279981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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