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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鲁木齐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12]279号
【颁布时间】 2012-06-01
【实施时间】 2012-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7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乌鲁木齐市2012年“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2012年“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2012〕279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乌鲁木齐市2012年“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乌鲁木齐市2012年“6·5”世界环境日

  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纪念第41个“6·5”世界环境日,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增强全体市民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以良好的城市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第二届亚欧博览会的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今年“6·5”世界环境日主题,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途径,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在发展中保护环境,在保护环境中谋求发展”的理念,大力倡导绿色、环保、低碳的生活方式,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环境效益的多赢。

  二、工作目标

  围绕本次世界环境日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让各族市民群众了解我市在大气污染防治、水源地保护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实效,更加深入地认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带来的危害和产生的根源,切实提高各族市民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和主动参与环保的积极性。

  三、宣传时间

  2012年5月下旬-10月中旬。

  四、宣传重点

  (一)2012年“6·5”世界环境日主题:

  世界主题:“绿色经济,你参加了吗?”

  中国主题:“绿色消费,你行动了吗?”

  (二)扬尘污染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监管、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工作。

  (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普及环保科普知识。

  五、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

  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具体组织开展纪念“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新闻报道

  在全市主要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及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对开展的系列宣传活动进行跟踪报道,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宣传舆论氛围。

  六、活动安排

  (一)准备阶段(5月31日前)

  各区(县)、各相关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宣传活动的组织动员、协调联系、安排落实工作。

  (二)实施阶段(6月1日-10月中旬)

  1.召开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5月下旬,召开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总结2011年环境保护工作,安排2012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2.召开新闻通报会

  6月4日上午12:00时,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2011年我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及环境保护统计公报。

  3.环保知识进学校活动

  6月4日下午,在市第12小学,由市环保局、市教育局联合举办纪念“6·5”世界环境日暨“德蓝杯”环境小记者2012年新闻作品大赛颁奖大会。

  参加人员:邀请自治区环保厅领导、市环保局、市教育局、新疆德蓝股份有限公司领导、获奖学生和指导老师、新闻媒体。

  4.召开纪念“6·5”世界环境日大会

  6月5日上午11:30时(北京时间),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星广场,召开乌鲁木齐市纪念“6·5”世界环境日大会,宣传我市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经济建设和节能减排工作,积极倡导全体市民树立绿色文明的消费理念。

  参加人员:自治区环保厅及市政府领导、市属相关委办局负责同志、企业代表、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相关媒体代表。

  5.刊发市领导讲话

  6月5日,在乌鲁木齐晚报上刊发市领导关于纪念“6·5”世界环境日的讲话,宣传我市在大气污染治理等环保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实效和今后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以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6.电厂环保行活动

  6月6日,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区(县)环保局领导、重点企业代表和新闻媒体记者,对我市电厂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工作进行环保行活动。

  7.制作《漫漫环保长征路》纪念画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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