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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旅游企业、旅游院校: 为促进深圳旅游业发展,提高我市导游员的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展示我市导游人员风采,根据广东省旅游局《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导游大赛参赛选手选拔活动的通知》的要求,2012年7月,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联合举办“深圳市2012年‘魅力深圳、快乐导游’ 深圳市导游员职业技能大赛”。现将《2012年“魅力深圳、快乐导游”深圳市导游员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联系人:舒毅彦、赵亮,电话:82003250、82002845)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1 2012 年“魅力深圳、快乐导游”深圳市导游员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一、主办单位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承办单位 深圳市旅游协会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成员如下: 主 任:陈 威 市文体旅游局局长 副主任:易能全 市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刘 青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温希东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副校长 成 员:丘 干 市文体旅游局旅游监督管理处处长 孙煌辉 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处处长 崔岐平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主任 石 强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学院副院长 (二)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丘 干 市文体旅游局旅游监督管理处处长 副主任:舒毅彦 市文体旅游局旅游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王永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处副处长 马 阳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调研员 刘国强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系副主任 范长安 市旅游协会秘书长 成 员:李少岳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主任科员 赵 亮 市文体旅游局旅游监督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络、宣传工作,包括审核、制定相关竞赛方案、竞赛规程、评分标准和筹备技能竞赛启动仪式、总结表彰等日常工作,组委会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市旅游协会承办。 四、竞赛安排 (一)组别 大赛设中文导游专业组,英文导游专业组两个组。 (二)竞赛项目 1、初赛 参赛选手通过60分钟理论笔试考试比赛环节,选拔出中文专业组前35名、英文专业组前20名进入决赛。(笔试内容:2010年全国导游大赛知识问答题。可在深圳市旅游协会网站http://www.sz-lx.cn/newsview.aspx?id=210下载) 2、决赛 (1)30秒钟形象风采展示(参选感言); (2)5分钟景点讲解(见附件1); (3)3分钟才艺展示三个环节; 五、参赛选手资格 (一) 热爱祖国,热爱旅游事业,遵纪守法,敬岗爱业,热心为旅游者服务; (二) 具备较广的知识面,较强的表现能力和应变能力; (三)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 参加中文导游专业组比赛:须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员资格证书》、《导游证》(ic卡),并在深圳市注册的导游员; (五)参加英文导游专业组比赛:须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员资格证书》、《导游证》(ic卡),并在深圳市注册的英文导游员; (六)从事导游讲解服务1年以上; (七)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游客评价优良,无重大投诉和违规记录; (八)导游参赛前3年内无一次性扣分达6分以上(含6分)或一年内累计扣分达10分的记录; 六、比赛时间 (一)报名:2012年7月9日-7月13日 (二)初赛:2012年7月18日 (三)决赛:2012年7月20日-7月23日 七、竞赛地点: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第一教学楼 八、奖励办法 (一)对决赛获得中文项目前6名、英文项目前5名的导游员,由组委会授予“深圳市金牌导游员”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二)获得决赛中文项目前6名、英文项目前5名的优胜选手,将推荐代表我市参加第二届全国导游大赛广东选手选拔赛。 (三)按照深圳市政府今年颁布的“积分入户”政策规定,对决赛获得中文排前3名、英文前3名的导游员(为一等奖)可获入户积分25分;对决赛获得中文排4-14名、英文排4-10名的导游员(为二等奖)可获入户积分20分;对决赛获得中文排15-30名、英文排11-15名的导游员(为三等奖)可获入户积分15分。 (四)对组织工作得力并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由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 九、报名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的组织工作,组织本单位的优秀导游参加本次导游大赛。 (二)报名材料 1、《2012年深圳市导游人员职业技能大赛选拔赛优秀选手推荐表》一式两份,贴2寸彩色免冠近照; 2、由单位负责汇总资料交市旅游协会 (三)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吕贤、李端云 电话: 88297363、88359331 地址:市旅游协会,深圳市福田区福星路166号福星大厦401。 附件2 2012年深圳市导游人员职业技能大赛中文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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