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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沈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沈政办发[2012]43号
【颁布时间】 2012-06-04
【实施时间】 2012-06-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9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沈阳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沈阳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2〕4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沈阳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作为沈阳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专项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我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方案,组织领导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许文有副市长

  副组长:张振铎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编委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委教科工委)、市民委(市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国土局、市城管局、市执法局、市房产局、市交通局、市中小企业局、市文广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防办、市工商局、市政府应急办、市绩效考评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市水务集团、市燃气集团、沈阳供电公司、中国移动沈阳分公司、中国联通沈阳分公司、中国电信沈阳分公司及沈阳警备区的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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