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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鞍山市政府
【发文字号】 鞍政办发[2012]31号
【颁布时间】 2012-06-02
【实施时间】 2012-06-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0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汤岗子新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12)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汤岗子新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政办发[2012]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汤岗子新城建设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市汤岗子新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世伟 市长

  副组长:刘桂香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戴恩彪 副市长

  杨德显 副市级干部

  徐刚毅 副市级干部、市建委主任

  张天影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成 员:高光来 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常务副主任

  姜崇刚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张忠月 市政府副秘书长

  沙仁义 市政协副秘书长

  闵 霄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王 哲 市台办主任

  杨 凯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卫国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邓 力 市建委副主任

  张为国 市服务业委主任

  徐启滨 市公安局副局长

  边长青 市监察局局长

  胡继民 市民政局局长

  韩 义 市财政局局长

  姜 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城投公司总经理

  孙慧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姜全芳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 伟 市环保局局长

  柳 辉 市城建局局长

  胡谷会 市房产局局长

  曹海峰 市规划局局长

  韩 宇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杜兴保 市交通局局长

  崔明钢 市水利局局长

  杜鸣青 市外经贸局局长

  刘耀庭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杜俊双 市审计局局长

  马培钢 市旅游局局长

  刘庚炜 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刘丹华 市金融办主任

  靳洪利 市协作办主任

  徐德明 市开发办主任

  柳玉秋 市档案局局长

  张 刚 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陈毅菲 市林业局局长

  仲伟海 市公立医院管理局局长

  林木松 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杨 涛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梁 冰 千山区委书记

  汪洪溟 千山区区长

  马长青 近海物流港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汤岗子新城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和重大楼宇项目的组织建设及管理运营工作。

  办公室主任:杨德显 副市级干部

  副 主 任:孙书鹏 市政府副秘书长

  汪洪溟 千山区区长

  马长青 近海物流港区管委会主任

  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部:

  1.综合管理部

  2.规划土地资源监管部

  3.基础设施工程部

  4.资金保障监管部

  5.招标采购部

  6.楼宇建设工程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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