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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水利厅
【发文字号】 浙水人[2012]23号
【颁布时间】 2012-06-01
【实施时间】 2012-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0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成立浙江省防汛物资储备杭州杭印路基地、三堡基地一期迁建工程招标领导小组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成立浙江省防汛物资储备杭州杭印路基地、三堡基地一期迁建工程招标领导小组的通知

  (浙水人〔2012〕23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总站、中心,厅属各单位:

  

  为确保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按有关招投标工作程序,择优确定工程施工、监理、设备制作安装等单位,推动迁建工程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浙江省防汛物资储备杭州杭印路基地、三堡基地一期迁建工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工程招标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虞洁夫

  

  副组长:李寿星

  

  成 员:俞淑英、严齐斌、黄黎明、赵法元、葛民江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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