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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同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同政发[2012]120号
【颁布时间】 2012-06-01
【实施时间】 2012-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0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居工程建设和物业管理的决定

[接上页]


  运营规范化。小区各种生活设施配置齐全,达到“六通”、“十二配套”、“三安全”。“六通”即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有线、通信,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全部正常使用。“十二配套”即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用房、学校、幼儿园、便利店、社区卫生用房、活动中心、公交停车站、警务室、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停车场所(车库、停车位、存车棚)配置齐全。“三安全”即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电梯使用安全、燃气使用安全。

  

  要建立严格的运行制度和操作规定,对房屋门窗、道路、井盖、雨污水管道、化粪池、地面排水设施、公共照明系统、消防系统、智能化系统、电梯、楼道等要进行严格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确保安全正常使用;建立安全责任制,对住户进行安全教育,向住户宣传设备(如电梯、燃气设施)的安全使用常识,并规范服务制度,对物业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服务要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物业管理公司必须与电梯厂家签订维保合同,不得与内部公司或其它单位签订,确保电梯安全运行。物业管理公司要贯彻以居民为本的服务思想,寓利益于服务之中,尽最大努力让住户满意,创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服务人性化。要以人为本、服务到位。物业管理要牢固树立“业主至上”的理念,切实做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热情,办事热忱。要整齐着装、佩带工作标识,精神饱满,举止得体;严格遵守《服务公约》,每天提供8小时业务接待和服务,保持24小时畅通客服电话,及时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公开办事制度、规章、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客服电话等,设置阅读栏、健身器材、各类标识等,宣传社区居住常识、安全知识及应急措施,标志牌、宣传栏要清晰完整、干净整洁。

  

  物业服务要严格收费标准,2012年执行标准为:高层每平方米1.10元(含电梯费);多层每平方米0.6元。随着市场变化确需调整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出台收费标准指导价,报政府批准后实施。

  

  管理标准化。要把居住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物业管理水平的基本尺度。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物业主管部门,要一年组织两次居民对物业管理满意度测试,以此作为奖罚的重要依据。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管理,每周巡查一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道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天然气户外设施等,定期维修养护,检修、保养记录台账要齐全。加大绿化管护力度,绿化工程未移交物业公司前,由物业公司协助搞好绿化管护;交付物业公司后,由物业公司严格管护,如造成损失由园林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按照住宅小区有关管理规定和业主公约的要求,各安置小区住户要坚决做到“五个不得”: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外貌,拆改房屋结构及共用管线,擅自乱搭乱建、设置铁窗、栅栏等损害公共形象和利益行为。不得改变房屋用途,违法住改商、住改娱乐场等妨害公共安全、影响他人生活行为。不得乱挂乱接、乱堆乱扔、乱停乱放,私自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备、改装燃气设施,占用公共空间、共用通道、侵占绿地等行为。不得乱停机动车和自行车,任何车辆必须停放到停车场,做到停放有序,不扰民。不得空置房屋,对分配后空闲8个月以上的,房屋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结合清房进行清理,如原拆迁房属公产,本人另有其它房产的,将安置住房收回;如原拆迁房属私产,根据其产权性质,予以货币补偿。

  

  2.考核机制。要根据物业服务标准,制定对物业企业考核内容与办法,并严格兑现。对物业管理企业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共同组织考核,以现场查看和居民满意度作为考核主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警告、扣除50%的抵押金;年终考核仍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扣除全部抵押金,并责令退出大同市场。政府每年设立200万元奖励基金,对居民满意度超过90%以上、“四化”要求圆满落实的优秀物业企业,予以表彰奖励,形成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物业管理机制。

  

  3.协调机制。物业管理是个系统工程,要建立健全市、区、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上下”联动的“四级”管理体制。市住建委、市政管委会、规划、物价、房管、园林、公安、消防、民政、工商、质监、电力、燃气、广电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的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切实加强安居小区的安全管理,公安警务室、小区物业公司要联合执勤,确保安全万无一失。区、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要按照“三级职责分工”,抓好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区街道办事处要把小区物业管理作为工作的重要任务和责任主体,居委会要深入住宅小区,与业主代表共同组成物业管理委员会,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经常性监督管理,建立服务业主的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探索新时期城市基层管理和物业管理的基本结合点,为提升全市城市管理水平作出新的贡献。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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