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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农[2012]40号
【颁布时间】 2012-06-06
【实施时间】 2012-06-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0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督导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督导的通知

  (农办农〔2012〕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推动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深入开展,我部定于近期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督导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督导内容

  

  (一)省级和项目县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安排情况,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三定一评”工作部署情况。

  

  (二)试点(或认定)企业、示范县、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农企对接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落实情况。

  

  (三)各地肥料配方研制、配方信息发布、配方肥推广、配方肥追溯体系建设、整建制推进等工作情况。

  

  同时,调查了解各地在测土配方施肥整建制推进过程中组织配方肥生产供应和推广到田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

  

  二、分组情况

  

  第一组:胡元坤、黄辉。督导:福建、河南、广东。

  

  第二组:许发辉、马常宝。督导:内蒙古、浙江、海南。

  

  第三组:杭阿龙、钟思现。督导: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广东农垦。

  

  第四组:栗铁申、杜森。督导:辽宁、吉林、黑龙江。

  

  第五组:彭世琪、杨帆。督导:山西、重庆、宁夏。

  

  第六组:李荣、崔勇。督导:山东、云南、新疆。

  

  第七组:辛景树、郑磊。督导:河北、贵州、陕西。

  

  三、有关要求

  

  各督导组要采取全年跟踪的方式,督促分片包干省份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实地督导调研时间和地点由各督导组与督导省(区、市)对接确定,6月30日之前完成1个省、7月20日之前全面完成。每个省抽查2个项目县,其中1个示范县(场)、1个示范乡镇和1个示范村。示范县(场)抽查边缘地区的2个乡镇、4个行政村,示范乡镇抽查边缘地区的2个行政村。通过实地督导,重点抽查验证农业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测土配方施肥普及行动落实情况、试点企业配方肥供应情况、经销网点配方肥销售情况以及信息宣传情况。各督导组要注重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工作落实。各组督导报告分省(区、市)单独提交,完成一个提交一个。

  

  本次督导活动由我部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请各有关省(区、市)农业部门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各督导组要轻车简从,务实高效,力求实效。其余省(区、市)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督导,视情况另行安排。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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