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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喀署发[2012]181号
【颁布时间】 2012-07-15
【实施时间】 2012-07-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0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喀什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喀什地区行政公署专员、副专员、专员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喀什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喀什地区行政公署专员、副专员、专员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喀署发[2012]18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地直各单位:

  

  因工作调整,经行署研究,对行署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进行了分工。现将行署专员、副专员、专员助理的工作分工予以印发,以便工作联系。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五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专员、副专员、专员助理工作分工

  


  专员木太力甫·吾布力 全面负责行署的领导工作。分管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编办、人事局、外事侨务办公室、审计局、监察局。

  

  常务副专员叶林 协助专员负责行署常务工作和发展改革、财政、税务、人事、监察、审计、公安武警、边防工作。分管行署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喀什噶尔宾馆)、行署机关党委、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公安局(边防、消防)、国家安全局、司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喀什驻乌办事处、喀什驻北京联络处。协助专员分管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编办、人事局、审计局、监察局。联系驻地区武警部队。协助专员代管工业经济、招商引资、交通、土地矿产、统计、质量技术监督、金融保险工作,并协调民航、铁路、石油化工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经信委、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土地纠纷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统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银行系统、银监分局、保险(人寿、财险)公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

  

  副专员朱廷峰 负责喀什市城市规划建设及对口援疆工作。

  

  副专员刘夏宁 协助专员负责城乡建设、老城区改造、农村富民安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富民安居办、电力行业。

  

  副专员木太力甫·托合提 协助专员负责民政、地震、人民防空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民政局、地震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残联、老龄委、地方志委员会。联系工会、妇联、共青团、科协、等群团组织和各民主党派。

  

  副专员王勇智 协助专员负责外事、对外经济协作、劳动和社会保障、个体私营经济、邮政、通信、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商务局(招商局)、经协办、工商局、旅游局、口岸管委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局、培训就业管理局)、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档案局、信访局、盐务局、无线电管理局、通信行业。协助专员分管外事侨务办公室。

  

  副专员张少康 协助专员负责全地区各县市城乡规划设计方面的工作。

  

  副专员阿布都·克力木 协助专员负责农业、畜牧业、林果业、水利、粮食、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分管农办、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绿化委员会)、水利局、农机局、气象局、粮食局、扶贫开发办、供销社、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处、叶尔羌河流域管理局、盖孜库山河流域管理处、农业综合开发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副专员祖穆热提·吾布力 协助专员负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方面工作。分管文化体育局(艺术团体、出版社、体校)、教育局、广播电视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大中专院校。

  

  专员助理杨小林 协助专员负责科技、中等职业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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