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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沈阳市交通局
【发文字号】 沈交发[2012]113号
【颁布时间】 2012-07-13
【实施时间】 2012-07-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0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沈阳站地区客运市场“百日整治”工作方案


  

沈阳站地区客运市场“百日整治”工作方案

  (沈交发〔2012〕113号 2012年7月13日 沈阳市交通局)


  

  为全面落实“迎全运”环境整治要求,进一步改善沈阳站地区的交通状况,规范沈阳站周边地区的客运市场秩序,结合沈阳站地区客运班车进入爱思开客运站发车管理的总体安排,局决定从即日起在沈阳站地区开展客运市场“百日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宗旨,依法整治沈阳站地区的客运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客运市场各类违规行为,不断提升交通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确保客运班车进入爱思开客运站发车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积极营造沈阳站地区规范有序的客运市场秩序。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执法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局成立沈阳站地区客运市场“百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春章

  

  副组长:吕振悦、刘刚、何沛韬、王卫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支队,负责沈阳站地区“百日整治”专项执法行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24848041,联系人:石海,联系电话:13804066543(639318)。

  

  三、整治重点

  

  以沈阳站地区客运市场不规范经营行为和营运秩序混乱为整治重点,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一是严厉打击驻点经营的非法营运黑车和异地营运出租汽车,清理场站周边零散的异地待客出租汽车。二是整治场站周边长途客运市场秩序,严厉查处未经批准从事班线运输的“黑长客”,不按核定站点、时间、班次、线路运营和超员载客等违规行为,确保沈阳站地区长途客运车辆全部进入爱思开客运站发车管理。三是规范沈阳站周边出租汽车市场秩序,重点查处出租汽车拒载、索取高价、不使用计价器、并客、无从业资格证等违规行为。

  

  四、工作措施

  

  1.明确职责分工。和平分局是此次“百日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调派执法人员在爱思开客运站和沈阳站站前地区进行定点值守和日常执法检查。同时,要协调属地公安部门做好“百日整治”工作中应急突发事件的安全保障工作。

  

  执法支队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工作组在民主路、民主广场、南三马路、站前路及爱思开客运站周边地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着装明检与便装暗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各类重点违规行为。

  

  铁西分局抽调部分执法人员及车辆在民主广场地区开展执法检查,打击和清理非法营运黑车和异地营运出租汽车,确保该地区运营秩序平稳有序。

  

  市运管处负责规范和监督进站过程中长途客运经营者的经营行为,重点打击已进站发车车辆站外发车、倒客、甩客、卖客等行为,协调和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做好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

  

  2.严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各执法部门从即日起调派执法力量每天早6:30分到岗,晚19:30分离岗。日常执法工作各负其责,要在沈阳站地区形成全方位监管的执法威慑力,确保该地区客运市场秩序规范有序。

  

  3.强化信息宣传。各执法部门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认真收集行业相关信息和动态,并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积极向信息宣传处上报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由信息宣传处协调新闻媒体发布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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