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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交通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执法检查组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促进创建目标顺利实现,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任务分解情况,结合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工作,以提高交通运输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宗旨,加强交通执法整治力度,全面规范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营造规范、文明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交通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具体部署,全市交通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对道路运输市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重点规范“两站一场”、旅游景区、重点商业街区等城市窗口部位的市场秩序,确保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维护道路运输行业稳定,营造方便、快捷、安全、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交通局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执法检查组。 组 长:刘春章 副组长:吕振悦 成 员:惠增会、郭辉、姜建波、何晓波、房轶、黄向明、陈海、赵凯、林玉东、孙晶薇、刘国军、李巍明 交通执法检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交通执法系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日常指挥和协调,确保各项要求部署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4844005,联系人:方予晖,联系电话:13940129459(68359)。 四、工作措施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区交通行政执法部门是本区域创建文明城市交通执法系统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创建文明城市的实施方案,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执法支队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和跨区域执法的优势,积极协助其他执法部门解决区域执法中遇到的各类难点热点问题。同时,要抽调精干执法力量,深入“两站一场”等重点区域与属地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 2.突出重点,合力攻坚。各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工作分工,围绕本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的重点内容,结合年初出租汽车市场、长途客运市场等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工作安排,对运输市场进行全面梳理整治,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突出区域内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执法监管,开展对“两站一场”、旅游景区、重点商业街区等城市窗口部位及周边运输市场秩序的集中整治。发挥各驻站运管所的日常监管作用,切实加强源头管理,维护好场站周边秩序。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交通执法部门的主管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把加强道路运输市场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2.把握导向,营造氛围。各交通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的力度,通过开辟专栏、设立曝光台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宣传开展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及各阶段取得的主要成果,营造浓烈的舆论氛围,赢得群众的支持与认可。 3.强化督导,注重实效。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指导组将对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重视、开展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同时,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进行推广,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交通执法工作的实际行动和有效业绩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附件: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执法检查组重点区域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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