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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地景观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地景观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地景观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大力推进精细化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绿地景观和管理水平,着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决定在全市开展园林绿地景观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城市绿地环境,提高绿地景观质量,营造良好的城市绿地景观环境,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为目标,按照《城市绿地养护管理精细化标准》要求对全市街道、河道绿地、公园、广场及街头绿地、城市出入口绿地进行景观整治,狠抓养护管理,落实各项养护措施,努力创造优美的绿地景观,使精细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地景观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城市园林绿地景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金九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仁义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福军市园林局局长 成 员:景海程市园林局副局长 刘 毅市建委副主任 王建国市水利局副局长 徐 亮东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 健海湖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汪玉庆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建文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浩祥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甘占荣城东区政府副区长 张启彪城中区政府副区长 李 琦城西区政府副区长 安文斌城北区政府副区长 李天录大通县政府副县长 马吉祥湟中县政府副县长 沙东海湟源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园林局,景海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园林绿地景观整治工作的安排落实和督导检查工作, 三、整治时间 2012年7月13日-11月30日 四、整治范围 城市范围内所有道路绿地、公园、游园、街头绿地、滨河绿地、防护绿地、庭院单位及居住区绿地。 五、整治任务及工作重点 1.死树清理工作。各区县政府负责清理辖区道路、公园、游园及街头绿地内死树,同时将清理死树数量上报至景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树木补植数量统计,为秋季树木补植做好基础工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园林局、市水利局、市建委负责全面清除管辖河道、广场、街道、公园和在建绿地内的死树。 2.树木修剪工作。各单位负责对管辖范围绿地内所有树木进行整形修剪,乔木彻底修除分支点萌蘖枝条,彻底清理枯死枝条,绿篱、花灌木组团及地被进行整形修剪,保持合适、确定的高度,造型轮廓要清晰,做好草坪修剪工作,及时清理修剪后的干枯枝。 3.补植补种工作。各区县政府、市建委对辖区道路分车带内缺株进行全面补植,彻底消除缺株断档现象,对公园、游园、广场、街头绿地中草坪秃斑、地被秃裸进行全面补植,消灭裸露地面。 4.清除杂草工作。上半年我市雨水较为充沛,绿地内杂草生长旺盛,清除绿地杂草成为绿地精细化养护管理工作的重点,各单位要组织大量人力、及时清除绿地内杂草,维护好绿地景观。 5.盆花景点维护工作。各区县政府、各工业园管委会及市园林局继续在重要地段、街道及公园内设置盆花景点,营造花街,同时做好景点的维护工作,及时浇灌、除草,更换残败花卉。 6.园林设施修缮工作。各单位做好绿地内小品、座椅的清洗、油饰、粉刷、及时检查绿地护栏设施,进行维修,保持绿地内设施完好,喷泉设施及时检修,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7.其他养护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辖区绿地的浇灌、施肥及病虫害防治工作,尤其是做好新植苗木的抹芽、扶正及浇灌,保证苗木成活和景观。 8.单位附属绿地景观整治工作。各区县政府要督导辖区单位做好单位附属绿地的景观整治工作,彻底清理院内死树、枯枝,做好树木、草坪整形修剪、设施维护及卫生保洁等工作。 9.绿地卫生保洁工作。各区县政府要做好城区园林绿地、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彻底清理绿地内的垃圾、死角及其它杂物,做到全天保洁,保证园林绿地景观效果;落实“门前三包”管护责任,彻底杜绝倾倒污水、拉挂衣物等行为;市园林局、市水利局、市建委相应做好管辖绿地的卫生保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