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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加强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工作。一些方面的政府信息如食品安全信息、环境保护信息、征地拆迁信息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公开前,要对公开后的社会反映进行预判,制定应对预案;公开后,要跟踪舆情,主动引导。要时刻关注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发布正面信息,澄清事实真相,疏导公众情绪,牢牢把握舆论导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各地、各部门要制定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等公开渠道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政府网站管理,逐级督促检查,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1.加强对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领导,强化管理和责任。对委托其他单位运行维护的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加强对协办单位和相关保障单位的指导协调,建立主管单位牵头管理、协办单位和相关保障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领导小组或协调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政府网站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和具体工作,确保网站管理不缺位。 2.加强对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的督促检查,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政府网站存在的栏目更新不及时、服务功能不正常等突出问题。 3.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互动交流的作用。凡属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要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对财政预算决算、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信息,要集中展示,方便公众查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重要政策出台后,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4.制定完善网站管理工作制度。要不断建立健全网站内容保障、信息发布审核、值班读网、应急处理等工作制度和机制,并抓好相关落实工作。 同时,要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以及信息公开栏等渠道的作用,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四)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机构和工作力量,配齐、配强工作队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已有专职工作机构的,要进一步配强工作人员;未设立专职机构的,要抓紧设立机构,配齐工作人员;暂时无法设立专职机构的,要明确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经费,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本地、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各地、各部门要在2012年12月底前将本单位制度建设情况、网站等公开渠道的建设情况、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培训开展情况报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将对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