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粤经信商贸函[2012]2062号
【颁布时间】 2012-07-10
【实施时间】 2012-07-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1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名单(第二十七批)的函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名单(第二十七批)的函

  (粤经信商贸函〔2012〕2062号)


  

  省国税局:

  

  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委登记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名单(第二十七批共1家)报送你局,请收阅。

  

  附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名单(第二十七批)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附件:

  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名单(第二十七批)

  

  

序号

市场经营者

市场名称

市场地址

邮 编

法 定

代表人

电话

传真

1

深圳市澳康达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深圳市澳康达二手车交易市场

深圳市宝安北路笋岗仓库区大昌汽车维修中心(机电大厦)一至四楼

518000

吴鸣

0755-25971206

13509638999

0755-82412823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