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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12]114号
【颁布时间】 2012-06-13
【实施时间】 2012-06-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1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闽江北水南调(平潭引水)工程和霍口大型水库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与总指挥部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闽江北水南调(平潭引水)工程和霍口大型水库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与总指挥部的通知

  (闽政办〔2012〕11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闽江北水南调(平潭引水)工程和霍口大型水库工程建设,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闽江北水南调(平潭引水)工程和霍口大型水库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与总指挥部。现将领导小组与总指挥部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闽江北水南调(平潭引水)工程和霍口大型水库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张志南 省委常委、副省长

  

  陈荣凯 副省长

  

  成 员:黄新銮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星云 省政府副秘书长

  

  龚清概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杨益民 福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郑栅洁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道崎 省水利厅厅长

  

  翁其华 省经贸委副巡视员

  

  温惠榕 省监察厅副厅长

  

  韩 健 省财政厅副厅长

  

  叶 敏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王国长 省环保厅副厅长

  

  王建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

  

  张明接 省林业厅副厅长

  

  林秋美 省审计厅副厅长

  

  张海军 省库区移民局副局长

  

  二、闽江北水南调(平潭引水)工程和霍口大型水库工程建设总指挥部

  

  总 指 挥:刘道崎 省水利厅厅长

  

  副总指挥:吴亮碧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严可仕 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杜源生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 琳 省水利厅计划财务处处长

  

  成员:黄文希 福州市水利局局长

  

  陈人寿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经发局副局长

  

  吴健明 莆田市水利局局长

  

  张一申 泉州市水利局局长

  

  王寿钦 永泰县副县长

  

  林建善 闽侯县副县长

  

  郑子毅 长乐市副市长

  

  陈存枫 福清市副市长

  

  孙祥光 连江县副县长

  

  陈敏鸿 罗源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赖德芳 平潭交通与建设局副局长、平潭水务集团公司总经理

  

  郑霖国 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秉宏 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培基 大唐桂冠福建水电项目筹建处主任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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