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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各高等院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候鸟、永久)工作情况的通知 各相关高等院校: 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按照“为我所用,不求所有”的原则,以“候鸟型”学科带头人为主要对象,从2008年以来,我省高校引进了一批院士、长江学者和国内外知名学者等人才,在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发展等方面都起到了很好的带头和促进作用。为了更好地规范管理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进一步发挥好高层次人才的辐射带动和引领作用,促进高校间优质资源共享,现需对各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计。请各相关高等院校于7月20日前将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我厅高教处(具体格式见附件,电子版请发至jytgjc@sina.com)。 二0一二年七月九日 附件: 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开展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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