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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市未成年人暑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文明办、教育局、青保办、团委、少工委、妇联,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深化“两纲”实施,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引导全市未成年人在暑期中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高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有益”的暑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主题 “雷锋精神齐弘扬快乐暑期我践行”。 二、工作重点 1.传承雷锋精神,培养高尚品德 要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积极参加“2012‘绿色悦读’暑期青少年读书活动”、网络互动、影视作品欣赏等活动,了解雷锋先进事迹,崇尚雷锋高尚品德,传承和弘扬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 要结合“学雷锋我践行”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引导广大未成年人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践行雷锋精神,“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要组织开展“关爱他人--爱幼助残志愿服务行动”,指导未成年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帮助社区内孤寡老人、残疾人、身边困难的小伙伴以及偏远地区乡村孩子等弱势群体,培养未成年人奉献爱心、合作互助的精神。通过“牵手行动”开展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经典伴读、艺体发展、学习辅导等项目,帮助其提高学习生活和社交技能,提升综合素质,健康成长。同时,要引导未成年人了解和关心父母及长辈,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分担家庭责任。 2.走进社会大课堂,强化实践育人 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科普教育基地、艺术教育基地、各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和乡村学校少年宫等未成年人校外活动机构和场所要挖掘教育内涵,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民族文化教育、科普环保教育等系列活动,不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各区县社区学院、街道社区学校、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和居村委办学点的社区教育三级办学网络及试点建设的学生社区实践指导站,要精心设计具有时代气息和创造活力的特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了解社情民意,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能力。 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企业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向中小学生开放实训场所,并组织开展符合中小学生身心特点的职业体验系列活动,引导他们在互动实践中了解社会、体验职场、认知自我,为生涯发展打好基础。 3.倡导绿色生活,促进健康成长 要继续做好学校各类活动设施、场馆以及乡村学校少年宫在暑期向社区、农村未成年人开放的工作,继续推进“阳光星期六”文体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学习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增强身体素质。 要加强交通、食品、防火、用电等安全教育,开展“自救自护”培训,组织参加“上海市中小学师生防灾自护网上知识竞赛活动”,发放《未成年人自护宝典》,切实提升未成年人的生存适应能力。要通过印发《告家长书》、组织参加《家长学堂》等多种形式,指导家长掌握家庭教育技巧,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 要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充分依托区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网络,上海团市委12355青少年公共服务热线,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预防与干预工作。要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上网习惯,自觉抵制和远离网络有害身心发展的内容。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小法官网上行”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不法侵害。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管理网络 要充分发挥市、区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联席会议和假期办的作用,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强暑期工作的规划、指导、管理和检查。各成员单位要建立暑期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横向联结、纵向贯通的暑期工作管理网络,加强交流合作,完善暑期工作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 2.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要加强区域内的高校、企业、社会场馆等优质教育资源的整合,推进各类公益性活动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力度,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建立服务公示制度,为未成年人参加暑期活动搭建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