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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教委德[2012]37号
【颁布时间】 2012-06-13
【实施时间】 2012-06-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1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市未成年人暑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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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加强社区实践指导站试点建设,充分利用社区学校、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事务社工站点等校外教育现有资源,努力探索实践指导站运行模式,进一步加强街镇(社区)教育资源的整合,为未成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社区实践活动,丰富未成年人暑期生活。要认真做好暑托班等公益性项目,解决家长后顾之忧。

  

  3.精心设计,培育特色品牌

  

  各单位要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结合他们的认知特点,贴近他们的实际生活,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围绕暑期工作主题,周密部署、精心构思、创新设计,培育未成年人喜爱的活动品牌,切实加强暑期活动的实效性。

  

  4.完善机制,优化社会环境

  

  要进一步加强暑期校外辅导员队伍建设,广泛吸纳学校教师、家长、“五老”队伍、青少年事务社工、社区居民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等各方人员参与,为中小学生暑期活动开展提供队伍保障。要进一步完善暑期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及时总结暑期工作经验,表彰先进,不断提高暑期工作水平。

  

  要不断净化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加大对学校及周边环境治安的综合治理,加大网吧、荧屏声频、游戏机房、卡拉ok厅、营业性舞厅的管理和监督力度,规范未成年人娱乐服务,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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