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12]194号
【颁布时间】 2012-06-13
【实施时间】 2012-06-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1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十一、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责任。要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细化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对依法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要积极回应,依法应当公开的要予以公开,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和拒绝。

  

  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工作部署,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深入开展。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对所涉及的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抓紧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在2012年10月底前要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厅(联系人:刘德,联系电话:89016068,政府内网邮箱:ldsfb@cq.gov)。年底,市政府将对全市各地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情况实施专项考核。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