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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昌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洪卫党字[2012]46号
【颁布时间】 2012-06-01
【实施时间】 2012-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1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卫生局201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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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强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教育。围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形象”主题,多渠道对卫生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观念教育,在提高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加强依法行政观念教育。

  

  三、法律“三进”,切实提高能力

  

  1、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着力推进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千名领导干部讲千堂法制课等机关学法制度建设,每年要举办两次以上法制讲座。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

  

  2、扎实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市卫校要以抓思想道德 和法制素质教育为重点,在学生中全面规范地开展法制教育,将法制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全面落实在校学生法制教育计划,确保法制教育时间、教材、师资、课时、效果“五落实”的基本要求,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教育育人与依法治校的有机结合。

  

  3、扎实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进一步加大对单位领导班子的学法力度,增强领导班子的法律意识,进一步促进单位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单位职工的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广大职工法律认知能力和实际运用法律知识水平。

  

  四、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法治单位创建

  

  1、全面推进依法治理、法制单位创建工作。各单位依法治理工作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优化政务环境和管理效能,认真抓好岗位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政务、事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切实提高行业法制化管理水平。要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推进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的实践探索。认真总结经验,力求在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的重点方面有所突破、体现特色、富有成效。要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加大理论研究力度,努力形成符合南昌卫生事业发展实际的法治单位创建体系。

  

  2、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执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规定,推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卫生行政执法程序、卫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内部层级监督、受理投诉举报等相关配套制度。结合发展提升年活动,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在监督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经常性教育和警示,按照《南昌市行政检查办法》实施执法检查活动,严格按程序执法,落实行政检查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检查行为,保障了管理相对人正常的经营活动。

  

  五、立足长远发展,不断加强普法教育队伍和阵地建设

  

  1、加强普法教育队伍建设。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各级党委领导体制,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不断提高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普法工作者队伍的培训,帮助法制宣传员提高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更新普法工作理念。组织局属单位部分法制宣传员参加市普法办举办的法制宣传员培训班。

  

  2、加强普法办规范化建设。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普法办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理顺工作关系,不断提高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普法教育工作的水平,切实做到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调查、有创新、有考评、有成果。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经费要按照要求落实到位,并做到逐年有所增加,配备和及时更新电脑、视听等必要的法制宣传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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