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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自治区“十二五”优质棉基地建设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塔城、吐鲁番、阿克苏、喀什、和田地区行政公署,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为继续巩固和加强新疆优质棉基地的战略地位,全面提升新疆棉花综合生产水平和竞争能力,我区将继续实施新疆“十二五”优质棉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4.13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0亿元、新疆地方及兵团配套4.13亿元。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产300万吨优质棉稳定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新疆棉花竞争能力,确保棉花产业可持续发展。为做好我区“十二五”优质棉基地项目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优质棉基地建设项目的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自治区优质棉基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新疆优质棉基地建设领导机构(机构及人员名单见附件),各有关地(州)要在认真总结“十一五”优质棉基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相应调整领导机构(办公室仍然设在各地(州)发展改革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机构和人员,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 新疆优质棉基地建设领导小组下设新疆优质棉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优质棉基地建设项目执行办公室(招标办)、新疆优质棉重大技术推广应用办公室、新疆优质棉基地建设咨询设计组、新疆优质棉基地建设工程监理监督管理办公室。自治区优质棉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指导各职能办公室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新疆优质棉基地建设总体目标顺利实现。各职能办公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增强责任意识,履行工作职责,推进基地建设。执行办公室(招标办)要严格资金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管理办法与招投标的管理规定,把好资金管理和使用关,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重大技术推广应用办公室要加大重大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提高重大技术的协调攻关水平和重大生产技术应用体系建设质量;咨询设计组要加强前期调研工作,开展项目实施方案(代可研报告)的编制,提高项目的设计质量;监理监督办公室要强化监理管理工作,组织好优质棉基地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招标,指导、监督、协调项目监理单位做好监理等工作。各有关地(州)、县(市)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项目法人制,严禁挪用、挤占国债资金;要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切实组织实施好建设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不断增强责任心,履行好相应职责,确保基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优质棉基地建设管理 要按照产业化、市场化运行的原则,采取投资、技术、管理等要素多元化融合发展模式,推动基地建设向产业化方向发展,为进一步提高新疆优质棉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奠定坚实基础。 (一)创新合作机制。继续鼓励建立棉花生产者协会和农业股份开发公司等新的生产组织,组建专业化、社会化的棉花种业、农资、机械、水利等方面的股份(集团)公司,促进棉花经营、纺织企业与棉花生产组织之间建立新型利益联结机制,构建完整的技术综合服务体系和质量检测服务体系,形成各组织之间有机协调的新疆优质棉生产经营运行模式。 (二)加强项目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在自治区优质棉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方案批复内容,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要按照项目招投标法、项目监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工程设计概算,严把工程质量,保证项目按期建成投产,为促进新疆棉花产业健康稳步发展,确保国家棉花安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实施动态管理。根据优质棉基地主要建设内容和目标,对地(州)、县(市)建设项目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并对成果监督、验收。在现有棉花基地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建立新疆优质棉基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以实现“十二五”优质棉基地建设动态监测管理,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