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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发文字号】 黔建建通[2012]389号
【颁布时间】 2012-07-11
【实施时间】 2012-07-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2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报送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报送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

  (黔建建通〔2012〕389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总部、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7月10日,我省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孙国强副省长传达了栗战书书记和赵克志省长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新指示,并就“打非治违”第二阶段及全省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省安委会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请各市(州)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准备反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相关材料。现将相关材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本部门、地区贯彻落实情况信息,认真汇总、及时上报。

  

  二、报送内容

  

  (一)领导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理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体制、机制的内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情况的内容;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推进情况的内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内容;“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内容等。

  

  (三)五家省属国有大型企业、中央驻黔企业贯彻落实全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有效措施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等方面的内容。

  

  三、报送要求

  

  上报信息要注重质量,重点反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措施、效果,以及有关问题和建议,要求内容具体、措施明确、文字简练。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总部、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7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通过传真及电子邮件报厅建筑业管理处,经汇总后统一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勇

  

  联系电话/传真:(0851)5360058

  

  电子邮箱:xoem@qq.com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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