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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鞍山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鞍教发[2012]113号
【颁布时间】 2012-07-05
【实施时间】 2012-07-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2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鞍山市教育局关于鞍山市2012年中小学校、职业学校暑假工作安排意

[接上页]
2、市教育局将在学前周,继续开展新增中考学科的教师培训及学前周集体备课。组织教师进行新课程标准的学习,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有效教学,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核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认真做好义务教育精品课例宣传使用工作。目前,省教育厅已组织省内优秀教师录制义务教育精品课例1035节,并已上传至辽宁省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网和辽宁省基础教育资源网。请各级教育行政、教研等部门和中小学校认真做好宣传、师资培训、应用研究等工作。(辽宁省基础教育资源网http://jpkl.synu.edu.cn/)。

  3、市教育局将在暑假期间组织开展市级骨干教师培训。聘请省内外专家、学者完成全市300名小学语文、数学学科市级骨干教师的集中培训。市教育局还将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开展“规范行为、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优质施教”、“爱岗奉献 幸福从教”等主题教育活动。

  4、各学校要做好新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要利用假期时间进行教学设施、教学仪器的检查、维修,做好实验仪器和药品的配备,确保能够满足新学期教学需要,为新学期顺利开学做好充分准备。各县(市)区教育局在接到本通知后,请迅速传达到每所学校,务必在暑假前落实各项措施。

  

  
鞍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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