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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民政局
【发文字号】 沪民监发[2012]6号
【颁布时间】 2012-07-04
【实施时间】 2012-07-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2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命名上海市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和“优秀服务标兵”的决定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命名上海市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和“优秀服务标兵”的决定

  (沪民监发〔2012〕6号)


  

  各区县民政局,市社团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自2011年我局印发《上海市民政系统窗口单位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沪民监发〔2011〕3号)以来,全市民政系统各窗口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响应,结合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以“真情暖人心、满意在民政”为主题的“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一批群众广泛认可的“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和“优秀服务标兵”。为引导和推动民政系统窗口单位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经研究,决定命名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等40个单位为“群众满意窗口”、上海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福彩兑奖六服务”等35个品牌为“优质服务品牌”、上海市社区服务中心职工江颖祺等30名个人为“优秀服务标兵”。同时,决定命名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等40个单位为“上海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和广大民政干部职工要以“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和“优秀服务标兵”为榜样,进一步深化“真情暖人心、满意在民政”的服务要求,推动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希望被命名为“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和“优秀服务标兵”的单位、品牌和个人,以及同时被命名为“上海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强化“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理念,把进一步做好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加优良的业绩。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上海市民政系统“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和“优秀服务标兵”名单

  


  一、“群众满意窗口”单位(共计40家)

  

  以下40家单位同时命名为“全市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

  

  1、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

  

  2、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

  

  3、上海市宝兴殡仪馆

  

  4、上海市救助管理二站

  

  5、黄浦区老年公寓

  

  6、黄浦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

  

  7、徐汇区田林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8、徐汇区第二社会福利院

  

  9、长宁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10、长宁区周家桥街道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

  

  11、静安区曹家渡街道敬老院

  

  12、静安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13、普陀区长征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14、上海云集养老院

  

  15、闸北区北站街道社区助老服务社

  

  16、闸北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17、虹口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

  

  18、虹口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19、杨浦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20、杨浦区和泰爱心服务社

  

  21、浦东新区社会救助(收入核对)中心

  

  22、浦东新区社会组织登记窗口

  

  23、浦东新区婚姻管理所

  

  24、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25、闵行区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26、闵行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27、嘉定区婚姻登记管理所

  

  28、嘉定区菊园新区社会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29、宝山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30、宝山区殡仪馆

  

  31、奉贤区民政福利企业管理站

  

  32、奉贤区老年活动中心

  

  33、金山区石化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34、金山区枫泾公墓

  

  35、松江区殡仪馆

  

  36、松江社会福利院

  

  37、上海福寿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8、青浦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39、崇明县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40、崇明县庙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二、“优质服务品牌”名单(共计35个)

  

  1、“福彩兑奖六服务” (上海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社区公益招投标平台” (上海市社区服务中心)

  

  3、“乐龄工作坊” (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4、“彩虹桥” (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

  

  5、“天使回家行动” (上海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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