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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举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培训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 为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培训工作,提高考评员培训师资素质,确保培训质量,部定于近期举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培训师资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培训考试工作人员(每单位1人)。 (二)各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考试命题人员和培训辅导的师资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理解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考试大纲。 (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的培训重点和辅导方法。 (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员考评试卷命题工作。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2年8月4日至6日,8月3日报到。 培训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由部职业资格中心承办,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协办。 (二)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培训组织工作,并明确一名领队,于7月26日前将培训回执(见附件,可从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下载)反馈至部安委办。 (三)培训费1800元/人(包括培训、教材、课件和证书等费用),差旅、住宿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一)部安委办: 陈佳元,电话:010-65292132,18627102790, 传真:010-65292124,电子邮箱:pengfp@mot.gov.cn; 戴广超,电话:010-65292132,15010235800。 传真:010-65292124,电子邮箱:xiaodai83909@163.com (二)部职业资格中心: 李迪斯,电话:010-65299033,13810607706, 传真:010-65299043,电子邮箱:lids@mot.gov.cn。 附件:培训回执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培训回执 填报省份/单位: 领队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如对饮食等有特殊要求请提前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