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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卫生局
【颁布时间】 2012-07-18
【实施时间】 2012-07-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3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济南市卫生局关于公布济南市第二批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合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有关医院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颁布实施的《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等三项强制性标准,全面提升我市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的规范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按照省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等六项卫生行业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12家医疗机构的消毒供应中心进行了验收,现将8家济南市第二批验收合格的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予以公布(见附件)。

  望以上验收合格的单位要按照省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等六项卫生行业标准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达标的消毒供应中心不得进行相关消毒供应活动,可采取就近就便的方式,到验收达标合格的单位消毒供应中心进行进行消毒供应,确保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全。

  

  附:

  
济南市第二批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合格单位名单

  


  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

  济南市中医医院

  济南市口腔医院

  槐荫区人民医院

  长清区人民医院

  长清区中医医院

  商河县中医医院

  济南市明水眼科医院

  

  
济南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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